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局相关科室:
现将《衡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3日
衡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21〕19号)和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衡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市交运管字〔2022〕20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数据分析、政策调控、执法监管、宣传引导等措施,在全县开展网约车合规化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严重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行为和影响行业安全稳定等问题,力争在2022年底前,在全县有效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衡山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领导小组,局一级主任科员赵军同志任组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汪辉、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负责人唐峰为副组长,局道路运输股、行政审批股、安全股负责人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业务股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股,股室负责人汤前光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信息报备。一是要梳理、督促县辖区内原注册在相关网约车平台企业的运营车辆,即日起主动办理和完善好相关手续,否则依法从严查处;二是要宣传、发动县辖区内已注册的所有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主动报备并登记造册,于6月3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股室:道路运输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
(二)强化监管执法。一是要运用科技手段,对城区和重点旅客集散区域的网约车运营情况进行分析、摸排,加大不合规车辆打击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二是要加强执法检查,主动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的执法布控,重点打击无证网约车、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以电话、微信、巡游揽客、站点揽客等非平台渠道组客的网约车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均按非法从事巡游车经营查处。(牵头股室:道路运输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强化审批服务。一是对新成立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要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发放经营许可证,并要求其不得接入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二是要加快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统一考试内容,合并考试题库,实现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一次考试、两证通办”,为驾驶员在两种业态之间双向流动漫供便利。(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
(四)强化安全稳定。一是对政务平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交办的网约车行业经营行为的投诉,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牵头股室:道路运输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及相关网约车平台企业);二是要督促各网约车平台企业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加强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运营安全水平。(牵头股室:道路运输股,安全股配合,责任单位: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网约车平台企业)
(五)强化职责管理。各单位、股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强化网约车行业服务和市场监管,推进全县辖区内网约车合规化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股室要充分认识做好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依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压细压实、落到实处。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于6月20日前将合规化工作联络人员名单(附件1)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通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三)总结提高,正面宣传引导。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网约车合规化工作亮点、成效和经验,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县网约车合规化良好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和局行政审批股要及时报送合规化推进情况(附件2),从本月开始,每月末(最后三个工作日)上报当月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
附件:1.衡山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2.衡山县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统计表(XX月)
附件1:
衡山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序 号 | 单 位 | 职 务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附件2:
衡山县网约车合规化推进情况统计表(XX月)
序号 | 网约车平台企业情况 | 网约车数量情况 | 持证上岗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及数量 | |||
许可平台企业名称 | 是否接入市监管平台 | 接入市监管平台车辆数 | 未接入市监管平台车辆数 | 持有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数 | 只持有从业资格证车辆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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