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学招生政策,确保您的孩子顺利升入小学,我们就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一、孩子能选择去外县、市就读小学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地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凡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地招生条件(务工、经商等)的不能去外县、市就读小学。

二、今年我县小学招生政策是什么?

按省市县文件要求,由县教育局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湘教通【2023】87号)精神,组织学生在湖南省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平台或湘易办APP统一登录报名、审核、录取。

(一)民办小学招生

按“计划到校、免试入学、超员派位”原则,面向全县招收志愿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1.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按2022年6月6日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城区中小学招生区域调整结果的通知》执行。

(1)符合实验小学、城西完小、城北小学、景贤小学、观湘学校小学部的招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平台或湘易办APP统一报名。

(2)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持相关佐证资料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学校核验通过后,同时按要求将相关证件影像件上传至招生平台。需核验的资料如下:

第一顺序:招生区域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核验的资料: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第二顺序:招生区域内购置房产的居民子女,需核验下列资料:

①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②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无房而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学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

第三顺序:在县城区经商务工且稳定居住的非县城区户籍人员子女,需核验下列资料:

①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②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县城居住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时间截至 2023年8月31日)。

③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县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县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卡(时间截至 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

④个体经营者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至 2023年 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填报城区公办小学志愿。

(3)招生平台审核通过,确认录取名单;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若城北小学超员,辖区内第三顺序学生则安排到景贤小学就读。各校若出现招生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由县教育局实行调剂安排。

(三)乡镇小学

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暂不启动平台报名,由学校组织报名与录取。

三、具体招生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1.民办小学报名。7月21日-27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新生(家长)在湖南省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平台或湘易办APP上填报报名信息。

2.城区公办小学报名。7月21日-27日 ,新生(家长)在教育局指定的平台上填报志愿。

3.报名平台登录方法:

(二)资格审查

8月10日,对民办小学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查并公布结果。

8月21日-23日   申报了城区公办小学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核证。

(三)招生录取

1.民办小学:8月15日,县教育局组织对民办小学微机派位并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8月17日,被录取的学生到相应招生学校办理预录手续。

2.城区公办小学:8月21 日-23日,申报了城区公办小学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核证。8月24日-25日,平台复审资料。8月25日,公布录取结果。

3.乡镇小学:8月30日-31日,由学校组织报名与录取。

8月30日-31日,全县中小学学生开学报到。

家长朋友,“身边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请各位家长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不仅方便、安全,而且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您的孩子茁壮成长!

衡山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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