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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教通〔2017〕35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汛期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汛期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点击下载: 湘教通〔2017〕136号 关于做好汛期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衡山县教育局
2017 年5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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