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你好:
小孩读书,事关每个家庭。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在暑期内进行,为了帮助家长了解今年小学新生入学政策,现将衡山县人民政府2016年招生政策(山政办发[2016]8号)相关内容摘录告知家长,请你认真阅读,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工作。
一、2016年小学新生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2、就近免试入学:根据中央、省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均就近免试入学,接受国家义务教育。
3、城区小学就读的条件:一是有户籍或有住房(居住一年以上)居民的子女,可凭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可凭一年以上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到区域内学校就读;二是无户籍和住房的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及部队的正式工作人员子女凭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工作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域内学校就读;三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④社保卡(入社保一年以上)到区域内学校就读;四是经商人员子女可凭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工商税务登记证(工商注册一年以上)到区域内学校就读。
4、学籍重要。国家对每个学生注册一个学籍号,凡没有注册学籍的学生,以后不能参加相关考试。凡因家长原因致使学生不能注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二、入学收费说明
义务教育属国家免费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教材费;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由学生及家长自愿订购的相关教辅资料、保险、作业本等费用由家长承担。
感谢各位家长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预祝你的子弟开心快乐!
衡山县教育局
我是幼儿 的家长,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将遵照招生政策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入学工作。
家长签名
2016年 月 日
说明: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家长保存,一份幼儿园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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