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通知
根据《2016年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试教(专业测试)
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幼儿教师试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教时间: 2016 年3月19日
2、试教对象:笔试成绩前10名的幼儿教师,具体名单见《2016年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试教(专业测试)工作方案》的附件三。
3、有关要求:应试者必须于 2016年 3月 19日 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备课用笔等物品准时到达衡山县人民广场统一乘车(考生早餐自备),届时迟到或不参加试教考生,作缺考处理。
衡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