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知识抢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现将《衡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知识抢答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衡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 76

 

 

 

 

 

衡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

知识抢答赛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衡山县“创建文明县城 争做文明市民”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山宣字[2015]7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6月至9月。

二、参赛单位

衡山二中   职业中专   实验中学   实验小学   城西完小 

星源学校   博雅学校

各参赛学校从本校教职工中选派出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伍设领队1名,选手3名。

三、组织机构

成立衡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县城  争做文明市民”知识抢答赛活动组委会。

  任:王维荣

副主任:成祥辉  李崇凯  旷正秋

  员:郑跃勇 杨炎新  周凯明  廖丽敏 肖得华 

陈 文 赵清莲  各参赛学校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竞赛事宜

(一)竞赛内容

以《文明县城创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问答》一书为蓝本,主要知识要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县城创建、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知识等。

(二)竞赛形式

比赛题型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类,各队基础分值设定为100分。必答题由每位参赛队员独立回答一道题,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抢答题由最先按响抢答器的队伍派1名队员作答,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提前按抢答器者视为犯规,每次扣10分。风险题有10分、20分、303种题目供各队选择,也可放弃。答题正确可加相应分值,答题错误则扣相应分值。答题超时扣5分,回答不全面或与正确答案不完全一致的,由现场仲裁组进行裁定。抢答赛环节中答题错误时,主持人将与现场观众互动,观众答对题目将现场获得组委会准备的精美小礼物。

(三)奖项设置

比赛根据各队的最后得分按高低顺序排位,角逐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1个,出现同分不能确定名次,则以加赛抢答题的方式决出名次。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将代表教育系统片区参加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衡山县“创建文明县城  争做文明市民”知识抢答赛。

(四)竞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学习培训阶段(20157月上旬)。参赛各单位领取本次知识竞赛的相关资料,组织培训学习。

2、各单位预赛阶段(20157月中旬)。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预赛,选拔队员参加决赛,并将组队名单于 728之前报送县教育局竞赛活动组委会。

3、教育系统各单位决赛(20158月中旬)。

4、全县决赛(20159月)。

五、竞赛要求

(一)各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精心策划,并根据组委会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知晓率、参与率,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高年级学生中组织相关知识竞赛活动。各学校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与年底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三)要重视对此次活动组织遴选、培训学习及备赛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可利用校内媒体宣传发动或邀请县级媒体采访报道,提高活动在校内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并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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