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教通〔2016〕5号

 

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215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湘教通〔2015564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衡教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衡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中小学德育工作重点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正确的历史观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价值理念,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改善时事教育,举办中小学时事课堂展示活动,用鲜活事例教育广大学生,引导他们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湖湘文化教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的自觉弘扬者和主动传承者。引导中小学生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而不断成长。

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增强国家认同,引导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中小学生守则》教育,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要以诚信教育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创建文明学校。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学雷锋、学道德模范等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3.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普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围绕绿色消费、低碳生活、保护耕地、节约资源、垃圾回收、控减噪音、净化空气等内容,分专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加强大气、海洋、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省情教育,深入推进节粮节水节电活动,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学生开展调查体验和研究性学习活动,参与环保宣传与实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课程建设,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科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活动空间。全面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加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残障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5.加强劳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把劳动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坚持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的建设,确保劳动教育课时。积极开展校内劳动,适当开展校外劳动,督促学生多参加家务劳动。推进劳动教育示范区和示范学校建设,推动全县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加强中小学德育载体建设

6.强化课程育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文化人,充分发挥课程教学的德育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加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的教育教学。推动学科统筹,特别是加强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课程教学的管理和评价,提升综合育人效果。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发有效的学校课程,丰富学校德育资源。开展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7.强化实践育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实践活动。利用重要仪式和重大节庆日等契机,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治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团、队活动,认真办好中学生业余团校和高中生业余党校。广泛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美术馆等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指导学生及家庭定期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考察等活动。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8.强化文化育人,充分发挥地方文化的教育作用。要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独特魅力,使师生员工在求知、求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启迪和教育。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让学生牢记在心。要坚持以升国旗、入学入团入队等仪式和重要节日、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播主流价值。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校史陈列室等宣传媒介,营造体现主流价值、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加强图书馆建设,提升藏书质量,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着力打造书香校园。要注重挖掘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9.强化网络育人,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要重视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合理运用,建好校园网,用好新媒体,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树立网络责任意识,传递网络正能量。要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培养正确运用新媒体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干扰和影响,做有道德、有修养的新网民。挖掘网络育人潜力,充分利用动漫、视频、微电影、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载体,深化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学校、家庭和老师之间快捷、实时沟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强化管理育人,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要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民主管理,鼓励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学校治理环境,严格落实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职责和任务。要充实学校德育管理力量,加强以党支部书记、校长、德育副校长、教导主任、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思想品德教师、少先大队辅导员等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骨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

11.强化家庭育人,营造家校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重视家教家风的教育影响作用。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切实强化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指导、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普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加强家校沟通;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鼓励家长正确参与学校管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运用良好家风,促进子女成长成才,营造家校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中小学德育保障机制

12.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把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切实增加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定期研究德育工作,经常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心理状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建立各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13.改进方式方法。要遵循德育规律,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润物无声,丰富学生道德体验。要突出知行结合,引导学生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和日常行为。要加强德育规律的研究,探索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定期开展德育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德育专业能力。

14.强化协同配合。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共同了解、尊重、关心、服务青少年儿童,为青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各中小学校要主动联系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要创新德育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学校与家庭、社区及校外教育场所的育人协作机制,实现学校德育工作向家庭辐射、向社会有效延伸。

15.加强师德建设。要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把德育工作要求纳入教师评价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要努力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成长,维护教师权益,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把师德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保障各项待遇,充分发挥其在德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以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业绩为主要依据的教师职务(职称)评价标准。

16.完善督导评价。要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德育工作督导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要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要继续做好德育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发挥表彰评价的激励作用。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德育工作特色和实际,不断探索以养成教育为中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要做到德育课程和德育活动进课表、进课堂,做到德育工作期期有考核、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日日有反思。要扎实做好常规德育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德育主题活动,努力争先创优。要按时上报养成教育工作资料,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初制定学期德育工作计划上报,每月各上报一次主题活动图文总结,德育工作资料上报情况每半学期一公布,并作为常规德育工作直接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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