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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2021年工业企业倍增计划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论,落实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全市现代产业强市建设,力促企业规模效益倍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企业原地倍增专项行动,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已开展工业倍增计划行动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选取16家左右企业作为倍增培育企业,推动规模效益倍增,产业集群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到2021年底,培育营收过10亿元企业2家,过5亿元4家,过1亿元13家。
二、工作步骤
上半年:精准推进“选优培强˙助企腾飞”行动。建立重点企业名录,搭建工作框架,优化支持举措,围绕土地供应、信贷金融、市场开拓、战略合作、新产品研发、信息化改造、高素质人才引进等方面打造倍增支撑项目,力促企业起步腾飞。
下半年:集中开展“援企服务˙助力倍增”行动。相关单位深入各个企业,收集企业在扩产扩能、市场开拓中的实际需求和困难,按照有效保障要求,切实为企业解决融资、土地、用工、技术迭代等难题,力促企业提质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培育一批倍增企业。
每年一季度开展年度倍增企业集中认定工作,由企业自主申报,经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纳入年度倍增培育企业名录;县级倍增企业由企业自主申报,经县工业倍增计划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正式签订合同,纳入倍增培育企业名录。
市级倍增企业认定标准:申报的工业企业上一个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税金(含进出口退税额)不低于200万元;申报的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实缴税金(含进出口退税额)不低于100万元。除集中认定外,对实施符合市14条产业链补链、延链需求的重大支撑项目的企业,由县市区推荐,经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直接纳入倍增培育企业名录。
县级倍增企业认定标准: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利润总额为正数,实际入库税收不低于100万元。除集中认定外,对实施符合县8条产业链补链、延链需求的重大支撑项目的企业,由链办、高新园区推荐,经县工业倍增计划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再签订合同,纳入倍增培育企业名录。
(二)打造一批倍增支撑项目。
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以产业链补链、延链和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为重点,对倍增培育企业的项目提前谋划,规避用地难、审批慢,基础设施不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制约项目推进的实际问题,各项手续优先办理,力促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以倍增领军企业为重点,支持倍增培育企业以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为核心,建立产业合作联盟,强强合作、携手共赢。引导倍增培育企业立足本地及周边市场实施产业匹配,帮助企业扩大销路。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找机会、抢市场,积极组织倍增培育企业参加海内外展销活动,寻求合作机会,拓展新兴市场。鼓励服务机构围绕高质量倍增、智能改造、工业设计等方面对倍增培育企业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咨询服务,对服务效果较好的机构给予一定奖励。
(三)加强土地要素支撑。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划定工业用地区域红线,重点保障工业用地空间。土地拟供应为工业用途的,重点向倍增培育企业特别是倍增领军企业倾斜。一是要保障新签约项目用地,重点保障产业链相关项目迅速落地;二是要保障重点企业扩建扩产项目用地,如冠力塑胶二期、盛天新材二期、金裕环科二期等;三是要保障土地权证办理流程顺畅,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为倍增培育企业和链上企业新增用地权证办理建立绿色通道。
(四)强化财税资金支持。
市政府将对市级倍增培育企业中年度营业收入取得30%以上增长的,按照其增长幅度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倍增培育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其规模大小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倍增培育企业的年度实缴税金(含进出口退税额)取得一定增长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所行税奖励。对认定为倍增培育企业后开工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因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其购置设备的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一定额度的贴息补贴。县级倍增企业奖励按《衡山县工业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山办发〔2018〕51号)执行。
(五)强化人才培育。
鼓励倍增培育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引进优质人才资源,市政府将每年择优选取一批给予一定奖励资金。针对企业家精神培育、战略思维培养、管理理念和水平提升,进一步开拓企业经营管理者国际视野,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家赴国内外名牌大学、企业交流学习。依托衡阳人力资源现代产业园平台和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鼓励服务机构为企业在高层次人才招聘、技能人才培训、按劳付酬人事纠纷等方面提供帮助,推动倍增培育企业高素质人才水平整体提升,每年选取一批人才服务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各乡镇要加强企业用工支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发动当地劳动力到县内企业就业,县政府将对乡镇输送用工达到一定条件的进行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系服务机制。
县政府将工业倍增工作、产业链建设工作、“援企服务˙助力倍增”和重点项目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建立领导联点服务机制,每位县级领导联点倍增培育企业,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一企一班,一抓到底。
(二)加强日常调度跟踪。
县工业倍增计划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直有关部门和高新区下达年度倍增培育工作通知,县直有关部门和高新区要及时掌握倍增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定期调度倍增培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建立倍增培育工作台账,做好倍增培育的跟踪、服务和督促工作。
(三)强化工作督查考核。
建立问题处理倒逼机制,限时回复和办结企业问题,专人专责跟踪企业帮扶情况。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办,将督查督办结果全县通报,对倍增培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嘉奖。县政府督查室对倍增培育工作实行量化考评,将倍增培育工作纳入年度观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