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山科工信组字﹝2023﹞11号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二巡察组对县科工信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11月3日,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县科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县科工信局党组认真部署,积极组织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巡察工作

县科工信局党组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整改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干部,印发和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关于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优化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文件。随后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参加,认真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卫平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傅艳、宾富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艳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彭偲玮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股室的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完成时限。

(二)严格按程序落实整改

县科工信局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其中局党组扩大会议2次,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安排、调度,专题研究整改任务,协调整改工作,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在完成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程序后,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县科工信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赵卫平同志带头作对照检查,局党组相关的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分别都作了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各自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截至2023年1月31日,巡察反馈的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1个。征求企业新增的意见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和征求企业新增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

1、加强学习。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纳入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11月10日印发和组织全体局机关人员学习了《条例》、《规定》、《关于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文件精神。2022年12月2日,继续组织学习,并印发了《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九严禁”》文件。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抓好宣传。从2022年11月16日起,在局机关大门口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语1个星期,如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等标语,大造优化营商环境氛围。

3、对标创优。全体机关干部对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方案,争先创优。2022年全县新增规上企业13家,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7.3%,签订产学研合同10个,完成技术交易合同114个,合同成交总金额7.2亿元,都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已达45家,超额完成任务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68家入库登记,超额完成任务8家,增速居全市前列。我局参加衡阳市首届科普讲解大赛,获市一等奖,获省三等奖。

问题二:惠企政策兑现不及时。全县应付企业奖补资金1776.71万元,至2022年7月15日,已付850.02万元,仍有926.69万元未给付到位,涉及企业83家。

整改情况:

我局主管的涉企专项资金1776.71万元,已给付1709.97万元,其中巡察反馈前给付了1391.6万元,巡察反馈后至2023年6月12日给付了318.37万元,余66.74万元未给付,其中35万元是湖南弘浩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还没有达到验收标准,另外31.74万元是研发奖补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还没有给付到企业。后阶段,我局将督促企业达标验收,并加强与财政局对接,做到奖补资金全部兑现。

问题三:“网上办”推进缓慢。根据《衡山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要求,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70%以上。截至7月26日,县科工信局仅为46.15%。

整改情况:

2022年8月24日,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管理股负责人彭梦同志在工作群里公布了全县各科局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的情况,并要求达到70%。当时科工信局虽然只有46.15%,但在全县排名是靠前的,处于中上名次。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唐建福同志看到要求后,立马主动去请教彭梦同志,提升了省政务服务平台上网办的深度,特别是巡察反馈以后,“全程网办”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状态,2022年8月31日达到76.92%,2023年1月30日达到84.62%。

问题四:赋码入企工作存在较大短板。作为牵头单位,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赋码入企工作。截至2022年7月7日,全县仍有39个单位入企预约次数为0,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医保局等单位入企预约次数与实际次数严重不符。

整改情况:

1、我局在2022年11月底以前,以赋“码”保护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达了督办函,要求27家(11月11日平台数据)赋码入企访企次数为零及入企预约次数与实际入企次数严重不符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截止2023年1月30日,所有单位赋码入企访企次数全部突破零,出现了良好开端,其中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市监局等单位达11次以上。

2、强化日常监督及督促,坚持每月调度成员单位赋码入企工作情况和数据,建立信息台账。

3、加强与上级平台对接,获取更高平台管理权限,减少了工作环节,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确保赋码入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问题五:相关惠企政策公开不及时。如2022年2月出台的山政办发(2022)6号《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文件,至巡察进驻时仍未在衡山党政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发布。

整改情况:

通过与衡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衔接,获得了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发布权限后,我局起草的所有惠企政策如山政办发(2021)40号《关于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助推“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山政办发〔2022)6号《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山政办发〔2022)16号《衡山县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22)30号《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百十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已全部在该专栏进行发布。

问题六: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2022年1至6月12345热线工单共办结2件,均为超期办结。

整改情况:

我局加强了工作责任心教育,修改完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及时受理12345政务平台派发工单,做到迅速响应。强化服务理念,深化优质服务,提升诉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30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显示派遣我局热线工单5单,共处理5单,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诉求人对处理结果均为满意。

问题七:希望为企业搭建更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

整改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立足本职,为县内企业牵线搭桥,对接引导,着力推进产学研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积极主动的联系沟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迈上了新台阶,三年来,共计签订产学研合同26份,支持项目21个,引导资金90余万元。2022年签订产学研合同10个,完成技术交易合同114个,合同成交总金额7.2亿元。提升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今后我们将紧扣企业的实际需要,加大推进力度,真正做到“知企业之所需,促企业与高校合作;知高校院所之所专、促高校延伸科技服务;知晓国家、省、市、县的科技政策及相关科技项目,促产学研资金投入”的“三知三促”,为企业搭建更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

问题八:科技政策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深入企业一线宣传。深入企业开展科技调研活动,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科技创新现状及有关问题和需求,宣传科技政策,针对具体需求进行指导。

2、进行线上宣传。运用好微信工作群,对科技政策进行宣传及解读,及时将新政策新精神传递到企业,让企业即时高效享受到科技政策普惠包。

3、分批次召开培训会,进行集中宣传。邀请专家进行精准培训讲解、释疑解惑。指导企业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等各项科技政策。

问题九:创新创业活跃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加强科技政策宣传。一是深入企业宣传科技政策,针对具体需求进行指导。二是利用微信等进行线上宣传和解读。三是分批次召开培训会。

2、贯彻落实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山政办发(2021)40号《关于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助推“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

3、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支持和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培育力度,及时拨付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形成“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2022年,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1家,累计高新技术企业达46家,占规上企业31%,增速居全市前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68家,全社会研发投入8.32亿元,占GDP比重4.1%。2023年的工作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强和提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中共衡山县科工信局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1.建立完善日常学习制度。注重局干部政治理论的日常学习,坚持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不断创新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提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服务我县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2.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巡察整改的问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坚持的,按照制定的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巡察整改,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把此次县委营商环境的专项巡察作为我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的有力鞭策,不断强化干部的责任担当,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广阔的天空,让不想干不能干的干部无立足的空间,树立全局党员干部在岗位上敬业、在业务上创优、在作风上过硬的良好政务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12354。




中共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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