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山科工信字〔202346


关于申报2023年度衡山县科技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企业:

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促进衡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遵循"科技先行、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公平公开"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支持解决衡山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科技瓶颈问题,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科技成果在衡山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突出企业自主创新,注重创新能力培育。

2.优先支持原则。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项目;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有发展前景的工业、农业科技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示范性和带动性突出的农业项目。

3.绩效导向原则。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扶持补助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绩效为导向,支持乡村振兴中特色产业的发展。

4.公平公开原则。遵循依法设立、突出重点、科学规范、严格评审、公正立项。

二、申报类别及支持方向

(一)工业技术创新类计划项目

优先支持我县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解决我县工业领域共性问题及关键技术的项目。

(二)现代农业类计划项目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优先支持支持品牌油茶、茶叶、特色果蔬、生态渔业、特色粮油等支柱产业优质和品牌化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示范性和带动性突出的农业项目。优先支持高效栽培与健康养殖、循环利用与生态高值种养、高效生态饲养及安全防控关键技术、农林产品精深加工、重大有害生物安全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项目等。

(三)社会事业类计划项目

优先支持节能环保、防灾减灾、水污染与重金属污染治理、土壤改良、节水技术推广、区域河流治理、环境全域旅游、三产融合的项目。

(四)技术合作类项目

优先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合作。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的技术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

三、支持额度

对申报的项目,需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择优给予12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电子表格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3.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5.企业相关创新能力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专利证书等);

6.其他附件材料(产品证书、检测报告、成果证明、项目照片等);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县高新园区内的项目由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推荐,园区外的项自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三)评审立项。按照《衡山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山科工信字〔2020〕73号文件,组织相关科技专家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评审,择优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申报时间。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15日。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必须是在县属范围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信誉,具备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经费筹措能力和技术团队,没有到期未验收结题的省市科技项目。

2.同一项目已获得本年度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本年度县产学研项目和创新基金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上年度已立项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填报资料盖章后,将申报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申请材料1份报县科工信局科技发展股。联系方式:0734-5888318。

4.2023年度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下载地址:

附件: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衡山县财政局


2023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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