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经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衡山经济和信息化局网、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1、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衡山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2、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开85条、通过本单位网页公开12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市内外各类媒体公开5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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