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本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开15条、通过本单位网页公开7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市内外各类媒体公开11条。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衡山经济和信息化局网、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1、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衡山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2、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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