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推进我县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要求和省、市关于环保督察问题销号意见,我县对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计署反馈衡山境内的1个问题进行了核实并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完成情况特公示如下:
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夏季攻势问题整治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活动/设施名称 所在保护区(地)功能区 活动/设施类型 经纬度 建设时间 问题具体情况描述 整改成效 整改情况 1 新路茶场 核心区 农业用地 112°38′43.91″E, 在自然保护区成立前设立,未办理手续,已整改完成 现已停止再建设、停止开展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生产经营活动,并完善水土保持措施、栽植桂花等,完成了生态复绿工作。 完成整改 申请销号
(如和自然保护地设立的前后关系,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和未履行的手续,目前的整改进展等)
27°16′32.6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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