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HNPR-2018-20001

湖南省林业厅文件

                湘林资〔201734

                      湖南省林业厅         

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

                       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的审批管理,保
护自然生态环境,推进我省
生态强省建设,根据《森林法》《森
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
家林业局令第
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严格采
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
    采石(砂)场、取土场使用林地应当严格按照生态保护优
先,合理使用林地原则,优先选择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劣质
林地,不得使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公益林地和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的林地,不得使用铁路、县级以上公路两侧以及大
江大河大水库周围可视范围内的林地,不得使用位于易发生崩
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生态地质灾害预警点的林地。其中,公路、
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道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
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砂)场、取土场,其使用林地按照
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
级以上(含
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其
他采石(砂)场、取土场只能使用符合上述要求的
级保护林
地。

二、严格控制采石(砂)取土场的数量规模
    对于工程建设需要采石(砂)、取土的,由工程建设业主
按规定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其数量规模以满足工程建设需
要为限;对于其它采石(砂)场、取土场,必须按照
生态优先、
先急后缓
的原则,从严控制数量规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报
请同级人民政府制定全县(市区)采石(砂)、取土规划以及
年度实施计划,确定采石(砂)场、取土场的具体数量规模、
合理布局,确保限额有序开采。县(市区)采石(砂)、取土

   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要报省、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审查采石(砂)取土场的申报材料
    采石(砂)场、取土场除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35号)和湘林资〔201626号文
件规定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交原使用林地批件(仅适于旧场重
新开发利用或旧场扩建)、用地单位(个人)制定的恢复林业
生产条件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包括年度复绿地点和面
积、复绿措施和方式、复绿树种组成和数量等。县市区林业局
要认真审查用地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的,按规定进行现场查验并出具现场查验表和使用林地审查意
见。现场查验表和使用林地审查意见除常规内容外,还包括是
否符合采石(砂)场、取土场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是否为
旧场扩建、旧场重新开发利用,编制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是否切实可行等内容。县市区负责现场查验和材料审查的人员,
要对现场查验和材料审查结果负责,不得走过场,更不得弄虚
作假。

四、严格落实采石(砂)取土场的林地恢复治理责任
对于采石(砂)场、取土场,不管是办临时还是永久占林
用地手续,用地单位(个人)都要认真制定采石(砂)场、取
土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要严格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
恢复的原则,把落实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
在选址时,要尽可能少占林地,尽量占用劣质林地;在使用后,

   要清除地面设施、表面硬化层,回填表土,一年内恢复林业生
   产条件并进行复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地恢复(治
   理)情况的监管,确保开采一块,治理一块,恢复一块。

五、严格采石(砂)取土场的监督管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
采石(砂)场、取土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法处理,认真填
写《采石(取土)场清理查处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对于
已经批准且位于本通知规定禁止范围内的采石(砂)场、取土
场,应当依法退出;对于所有非法采石(砂)场、取土场,必
须予以关停,并依法处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采石(砂)
场、取土场的监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

六、严厉打击采石(砂)取土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畅通信息沟
通渠道,采取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未经批准和超界
采石(砂)取土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以及不依法恢复林业生产
条件的行为。对不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不恢复林业生产条
件的,必须中止其采石(砂)、取土行为,限期整改到位、治
理到位、恢复到位;对发现的采石(砂)场、取土场非法侵占
林地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移
送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要依法办理。资
源林政和森林公安要形成合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自然生态

   环境和国土生态安全。对存在多起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或者
   地方政府主导违法占用林地情况严重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省林业厅
         201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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