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林业局关于下发《关于加强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市场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衡山县林业局

关于下发《关于加强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市场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局所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市场管理的规定》已经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衡山县林业局

20155月28日

关于加强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市场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我县种子苗木市场的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现就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规定如下:

一、严格许可审批程序

经营林木种子苗木的业主,必须先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简称“两证”)进行合法经营。“两证经营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带原证到市林业局换发证。

二、推广良种集中育苗

根据省、市种苗管理的要求,为加强良种苗木的生产和管理,衡山县林业局委托衡山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开展良种集中育苗。主要品种为造林苗木和油茶苗木,集中育苗点的场地、良种、人工、肥料等均由育苗点自行负责。

三、规范用苗调苗程序

县林业局每年对全县造林单位或个人的造林面积、树种开展一次规划设计,根据规划设计结果制定年度用苗计划。造林苗木由县种苗站育苗点提供,列入县种苗育苗点的育苗户,与种苗站签订协议,由种苗站根据其采购的种子数量优先安排调苗。县林业局与县财政局会商后,从今年起,苗木补助款由林业局付种苗站,再由种苗站统一拨付给育苗点。

四、严把苗木质量关

所有苗木(包括油茶)都必须办理“四证一签”(即: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油茶)良种证、检疫证、种子标签),没办理“四证一签”的苗木不准出圃上山,使用不具备“四证一签”苗木造林,林业部门将不予验收,不给予项目补贴。

五、严厉打击非法育苗

持证育苗户必须到县林业局种苗站预报下一年度用种计划,由种苗站上报市林业局后统一调配种子。个人或团体私自调拨林木种子的,一经查实立即吊销其“两证”;情节严重的,按《种子法》相关规定给予严处。

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县林业局由纪检牵头,组织监察室、造林股、种苗站等相关单位对苗木发放进行监督,确保优质苗木上山。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种苗站联合执法,加大对无证经营户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苗木流入市场,确保我县种苗经营规范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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