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性基金林业项目资金管理
标 准 文 本
项 目 名 称 湖南省衡山县优材更替建设项目
项 目 属 性 新建
政府性基金类别 植被恢复费
项目申报单位 衡山县林业局
申报日期和文号
项目承建单位 衡山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才能 13575288858
项目申报书
1.项目名称 |
衡山县优材更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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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类别 |
植被恢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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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属性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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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金额 |
5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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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承建单位 |
名 称:衡山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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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杨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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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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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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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理由及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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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依据: 根据湘财综[2003]10号《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的规定,计划实施衡山县优材更替建设项目。项目区衡山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中游,因南岳衡山得名。地处东经112o27'-112o57',北纬26o58'-27o28'之间,北界湘潭、湘乡,西南与衡阳县接壤,西北与双峰县毗邻,东隔湘江与衡东相望,南与衡南相接,中部的北、东、南三面环绕南岳区。南北纵长
衡山县经济条件较好,2011年完成GDP83.49亿元,同比增长13.4%;实现财政收入5.37亿元,增长32%;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5亿元,增长33.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亿元,增长16.9%;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729元和15508元,分别增长19.2%和13.7%。 在县城西南方,湘江西岸的衡山县紫金山森林公园,地理位置较为重要,海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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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预期目标: 一是在衡山县新造珍贵阔叶树种200亩。 二是通过选择优良乡土树种,如楠木、银杏、杜英、黧蒴栲、鹅掌楸、含笑等,通过几年的努力,将项目区建设成为优良森林生态景观,服务县城居民,从而起到示范性作用,为建设生态衡山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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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地点和范围:在衡山县紫金山国有林场、开云镇等乡镇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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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内容及建设期限: 一、建设内容:在交通便利、立地条件较好地段新造珍贵树种(楠木、银杏、杜英、黧蒴栲、鹅掌楸等)200亩。主要是采用优质大苗(三年生以上)进行造林,造林地应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的酸性土壤,秋季整地,整地方式为大穴整地,穴规格为80×80×
二、建设期限:建设期为2012年秋季至2013年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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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概算:苗木费:3000元/亩(大苗造林),需60万元,整地栽植200元/亩,需4万元,3年抚育费300元/亩,需6万元,管护费50元/亩,需1万元,其它费用(规划设计、项目组织、检查验收等)200元/亩,需4万元,合计概算投资75万元。2、资金来源:使用植被恢复费54.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2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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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计划:2013年3月以前完成整地、造林,2013年至2015年每年5-6月和8-9月完成2次抚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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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成效:该项目的主要效益为生态效益,经过珍贵阔叶树的营造、培育,形成良好的森林景观,大大改善衡山县县城的人居环境,可以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优质休闲场所。同时,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增加森林面积、调整林分结构、防治水土流失,其经济、社会效益也是可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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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承建单位责任 |
项目承建单位(盖章)
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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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201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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