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衡山县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典型孤山森林生态系统。2022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衡山县2012年以来未经审批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侵占保护区林地211.5亩。2021年3月以来,衡山县又未经审批在茶场内违规建设双全景区项目。"接到反馈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为总目标,对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和双全景区项目涉及的违规设施坚决拆除,对自保区内的茶场和拆除区域进行生态修复,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举一反三,对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全面摸排自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积极推进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衡山双全景区内白茶基地由"湖南辉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司法人彭某是衡山县开云镇双全新村人士。为带动当地老百姓脱贫致富,彭某于2012年回乡投资创业,在衡山县开云镇双全新村流转土地500余亩用于白茶种植。种植基地通过多年发展,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产业帮扶120余户400余人,当地农民增收400余万元。近年来,白茶基地先后获评湖南省级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双全新村获评市级生态文明村。为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3月,启动双全景区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临时性生态木屋、旅游等配套设施。2021年12月,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批准双全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23年2月景区停业。

二、整改推动情况

(一)高位推动整改

省长江办、省环保厅、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洞庭清波"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督导小组、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科相关领导先后到现场督导调研,提出明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调度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工作小组,下设了6个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整改调度会10余次,整改现场推进会8次,案件查处讨论会3次,形成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项落实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整改措施

结合问题实际,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整改牵头部门省林业局,省林业局审核把关后,将方案报省长江办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批复。3月27日,省长江办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湖南省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第79号),正式明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拆除非法建筑设施并实施生态修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4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

三、整改完成情况

(    (一)"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未经审批在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和双全景区项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完成。

1.对未经审批在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茶场项目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双全茶场项目由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时间为2013年至2014年。2014年2月10日,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茶园建设项目在发改部门进行了备案。经县林业部门调查,按照2010年"林地落界"数据比对,涉及自保区的面积为211.5亩,其中茶叶种植面积154.5亩(林地面积111亩,非林地面积43.5亩)。按照2014年林业"二调数据"和2020年林地"一张图"数据,涉及林地的茶园地块一直为林地,根据《森林法》,修建茶园项目涉及林地部分应属于毁林造林,而不是侵占林地。茶场项目建设前的林地为生态公益林,为乔木林、灌木林、部分火烧山,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后,林地上的乔木林(马尾松)系原沙泉双全村6组18户农户自己砍伐,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清表后再种植白茶。6月下旬由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在自保区内违规开垦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8月上旬对于茶场项目建设前毁林行为,县林业局作为违法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处理,县公安局已立案正在查处

2.对未经审批在茶场内违规建设双全景区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25号)安排部署,针对破坏林地违规建设景区设施及道路问题,县林业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衡山开云镇双全新村村民委员会、衡山双全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衡山城投公司破坏林地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19.85万元全部上交财政。已完成查处。  

(    (二)"拆除非法建筑设施并实施生态修复。将双全景区涉及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的三栋活动木房、传送带、旅游标识牌等相关设施拆除到位。对拆除后的活动木房、停车场、道路两侧等区域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工作开展情况,已完成。

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湖南省伟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违规建筑拆除施工方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拆除工作专班成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科学论证,编制《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问题违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按拆除施工方案对违规建筑及游乐设施进行拆除工作,三栋违建生态活动木屋、停车场和玉兰园范围内的旅游设施、传送带(铁棚、护栏及钢索)、旅游标识牌等全部拆除到位,破除了硬化路面,清除了路面水泥废渣,并覆土。按照"适地适树"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湖南林科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定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问题生态修复方案》,并邀请专家进行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聘请有资质的绿化公司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分区分类实施复绿,在道路两侧栽植4公分以上的木荷、桂花、红叶石楠、樱花等400余株;拆除后的区域客土栽植8-16公分的桂花、红叶石楠、玉兰、杜英、银杏等190余株,铺设草皮面积2600平方米;在茶场裸露山地区域栽植湿地松1.2万余株,完成了生态修复工作。

(    (三)"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对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未经审批建设的两个亭子、一口取水井、一个灌溉池及道路等具有民生、应急防火等功能的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予以保留,依法依规补办手续。其中,取水井、灌溉池转换为森林防火消防池,灌溉池配套的风雨亭转换为森林防火瞭望点,休憩亭转为护林员休息亭,硬化道路作为公共设施。对茶园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的工作开展情况,已完成。

1.对未经审批建设的亭子、取水井、灌溉池及道路依法补办手续。与第三方公司湖南林科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整改设计方案咨询合同》,第三方公司全程辅导补办手续。将亭子、取水井、灌溉池等基础设施作为衡山县双全新村森林防火配套设施在县发改委立项,并列入《衡山县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行动方案》(2023-2030年)。7月7日,双全新村基础设施的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通过省级专家评审。8月18日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同意在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衡山县双全新村森林防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林保许准(湘)[2023]10号}。完成了补办手续。

2.对茶场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茶场项目已于2014年2月发改立项《关于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茶园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山发改[2014]4号),按照2014年林业"二调数据"和2020年林地"一张图"数据,涉及林地的茶园地块一直为林地,茶场项目建设没有改变林地性质,茶场无需补办相关手续。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    (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理顺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监管任务,确保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已完成。

5月18日,我县以衡山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市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呈报《关于设立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专职管理机构的请示》(山政[2023]15号),申请成立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的专职管理机构,待上级批准。6月12日收到市委编办的《关于征求〈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衡山的3条建议,其中一条是"衡山县应成立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的专职管理机构、机构级别及组成人员等。"市林业局也就衡山县成立管理机构一事积极向市人民政府、市委编办进行汇报。7月4日,在省林业局调研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座谈会上,省林业局就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议指出:方法一是成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方法二是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南岳区、衡山县、衡阳县共同签订自然保护区管护协议,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职责。8月1日,衡山县人民政府派人向市人民政府专门汇报此项工作。8月23日,市政府召开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共建共管会商会,召集南岳区、衡山县、衡阳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衡山县、衡阳县、南岳区林业局,衡阳市生态环境衡山、衡阳、南岳分局等单位参加。会上南岳区、衡山县、衡阳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建共管框架合作协议》,协议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管护内容,明确了联系机制、工作机制、管护经费支撑机制等。协议签订,理顺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两县一区各自职责,压实监管任务,建立健全了自然保护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

下阶段,衡山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定政治站位,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最顽强的作风,持续深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同时,深刻吸取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经验教训,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稳守牢生态环保底线,全面推进美丽衡山建设。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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