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衡山县民政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主要职能

衡山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要职能有:承担依法对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执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政策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执行城乡社会救助规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国家抚恤优待政策,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做好全县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执行国家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2. 机构情况

    本年共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4个,其中参公事业机构4个,财政补助事业机构10个;本年独立核算机构1个。

3. 人员情况

年末编制人数63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9人。年末实有人数128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参公管理人员25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86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2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离退休人员64人)。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年收入预算总计312.6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87.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55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总计31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6.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本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年末决算收入合计101013862.3元,支出合计99706837.01元,结余1307025.29元。

2、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按照中央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124517.61元,上年支出156826.82元,减少32309.21元;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105991元,上年支出71514元,增加34477元,原因:本年新增社会事务股及烈士陵园管理处,增加了全县合乡并村工作任务及省财政厅与民政厅低保救助绩效评价考核等业务工作;无公车购置和因公出国(境)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本年支出31042元,上年支出46271元,减少15229元。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决算编制工作,督促计财股严格按照《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要求》搞好年末决算;计财股按部门决算报表上报流程,先将决算报表交单位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次送对口业务股室初审并盖章,最后送衡山恒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通过,按时按质顺利完成本年度决算编制工作。

 

相关附件:衡山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衡山县民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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