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承担依法对本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执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执行城乡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本县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情况
衡山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65个。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基层政权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规划财务股、社会事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区划与地名股。下设机构9个:参公事业机构1个(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差额事业机构1个(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全额事业机构7个(救助管理站、老区开发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婚姻登记信息中心、殡仪馆),其中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殡仪馆、社会福利院、慈善总会办公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副科级机构。至2022年12月,共有编制65名,实有人数40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40人、离退休38人;现有车辆1台。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56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539.84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5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84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
2.部门决算情况(含年中预算追加情况)
2022年决算总收入9687.8万元,较预算增加9119.96万元,总支出950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85万元,占总支出的5.4%;项目支出8992.76万元,占总支出的94.6%。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较2021年有所增加,因2022年进行养老机构撤并改革及开云镇、白果镇两所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3.“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3.7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991.14万元,其中:货物12.63元,工程909.41万元,服务69.1万元。
5.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年末资产总额7029.17万元,负债总额3464万元,净资产3565.1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431.32万元,在用资产1431.32万元,资产使用率100%。
(二)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绩效目标进行控制,各项经费没有超出预算,其中“三公”经费较上年都有减少。项目支出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用于完成民政相关职能的经费保障。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仅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进行分项说明)
本年度项目支出69万元,全部为县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工作、调查核查工作、婚姻登记工作、五保低保配套工作及其他民政业务工作经费。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制度规定的制定不够完善,没有严格制定本部门的厉行节约制度;二是经费及资产管理、资金拨付使用时效性有时做得不够好。在下步的工作中将按照上级要求持续进行完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落实好各项工作,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的时效性。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按上级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衡山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