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

 

一、获得肯定或表彰

1.高标准建成的衡山烈士纪念园项目,得到了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副局长李桂广、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及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衡山县年度优秀重点项目,并奖励3万元。目前已被评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正在争创省级纪念设施。

2.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动手早、标准高,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重点项目的优秀项目。

3.县民政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4年度全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

4.村委会换届工作在湖南日报获得推介,并评为全省先进县。

二、领导重视

1.召开会议: 2015年3月20日 ,县长秦方进专题主持了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民政低保、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等工作。为加强乡镇民政办工作力度,原则同意按照2人/小(乡)镇、3人/大(乡)镇的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方式逐步配齐配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统筹安排乡镇民政办工作经费。同意县财政分三年安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360万元。

2.加强机构设置(县编办已批复):①设立了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②设立了衡山县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③设立了衡山县殡仪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

3.定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4.经费保障:2015年地名普查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安排开办经费40万元。

三、重点工作

1.根据省政府重点民生项目要求,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90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7580元/年,已按季发放。

2.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召开了全县普查动员暨业务培训大会,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

3.全面系统客观的编制了《衡山县“十三五”民政事业规划》,制定了民政系统8大项改革,6大项目建设的目标。

4.为深刻汲取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我局与公安联合下发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分成5个工作组,会同消防部门对全县民政系统福利、救助等共计74个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对普遍存在的消防器材、应急灯不足等问题,实行统一采购配送。

5.县社会福利中心在全市率先实行公建民营运作模式,成功引进广东老板来福利中心投资兴业。

6.我县成功申报为国家级苏区县。

7.县军休服务综合大楼已获县发改局立项,年内动工兴建。

四、深化改革、法治民政工作

1.对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列入了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深化改革重点内容。

2.居委会“两化两体系”建设务实推进,县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科、乡镇领导三级调研,扎实推进居委会的整合工作,已出台整合方案、文件等。

五、其它日常工作全面推进

1.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严格操作程序,规范管理,基本实现了特困对象家庭的应保尽保。目前,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30元/月,有城市低保2909户4205人,月发放低保金107.93万元,1-6月份累计发放资金639.6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733户19482人,月发放低保金218.12万元,1-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309.4万元。同时实行动态管理,上半年共取消 31户40人,新增107户115人。

2.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我县现有农村五保户3513人,其中分散供养2734人,累计发放资金398.6万元,集中供养779人,累计发放资金292.3万元。根据省政府重点民生项目要求,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90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7580元/年,实行按季发放。同时落实了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全免政策。

3.医疗救助全面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特困户实行了资助救助,住院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目前,我县共救助城乡医疗住院救助对象592 人,救助金额 146.33 万元。资助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 22400人,参合金额201.6万元,资助城市低保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4310人 ,参保金额38.79万元。

4.孤儿救助全面落实。不断完善孤儿保障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孤儿278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36人,集中供养孤儿42人,1-6月份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63万元。

5.流浪救助及时准确。上半年共接待各类流浪求助900余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805人进行了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同时加大对流浪未成人员的救助力度。

6.双拥优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春节慰问驻衡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完成各类优抚对象信息录入248人,系统数据更新192人;审批新增农村60周岁退役士兵17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人、参战退役人员11人;为7名残疾军人办理了新增评残工作为、7名伤残人民警察换发了新证;为119名优抚对象按政策办理了住院医疗结算;发放优抚对象困难补助105人次8.3万元;资助1874多名优抚对象办理了参保参合手续;完成了3座散葬烈士墓维修保护工程验收工作;参加县、市、省处理涉军信访维稳事件12次。

7、军休、退役安置工作。落实军休人员“二项待遇”,按政策及时调整了无军籍职工的退休费,积极组织他们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建立城镇退役安置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制度,出台自谋职业优惠政策,不断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上半年共安置退役士兵179名,其中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56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23人。积极开展“双带双促”活动,初步拟定在长青乡晓岚村、贯塘乡密竹村各建一所“退役军人之家”,确保“双带双促”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8.积极推进殡改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广泛招商,目前正在联系新的投资商。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大财政投入,做好自建筹划工作。

9.老龄、婚登、收养工作。1-6月份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500个,发放90-99周岁高龄津贴875人,46.5万元;办理结婚1808对,离婚334对,补领结婚证253对,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621份;办理社会收养登记3起。

10.农村幸福院建设。争取农村幸福院建设指标15个,新增床位65张,年底完工。

11.慈善工作。大力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救助项目,创立慈善救助品牌,扩大慈善工作社会影响力。春节期间慰问贫困户30户,多次组织志愿者活动。

12.福彩工作。进一步扩大福彩宣传,提升福彩形象,至6月底,全县销售福利彩票近565万元,其中电脑票446万元,刮刮乐119万元。现有站点26个(包括2个销售亭),新增站点1个,淘汰站点4个。

13.社会组织管理。全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119个,上半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理各类业务120起。

14.救灾工作。积极开展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及时查灾、报灾,上半年共发放救灾资金(一卡通)40万元。

 

2015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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