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民政局2022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衡山的重要基础作用,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政自身建设

局党组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融会贯通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会,今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共8次,专题研讨交流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3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正式入驻我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我局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照巡察组反映的问题,自查自纠,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完善了各项制度、规则,并汇编成《衡山县民政局制度汇编》,切实加强了我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民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县民政局始终紧密围绕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形势,按照各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有条不紊推进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4月1日上午,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我局抽调17人分成4个组到两路口社区,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联动入户摸排工作。9月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社区防控组,从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抽调27人,组成13个工作组,由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分别下沉到12个乡镇,指导全县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0月4日上午,为有效应对疫情,我局召开了社区防控组工作紧急调度会,对开展村(社区)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抽调14人,成立7个工作组,由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分别下沉到12个乡镇,指导全县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局领导班子严格履职尽责,牢牢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等责任。今年以来,制定了《衡山县民政局关于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的实施方案》,《衡山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建立健全了全县民政系统底线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安全风险的防范水平、应对能力、化解效果。制定了《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县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衡山县民政局深入排查潜在风险隐患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对全县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管、住建、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并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31家已备案、4家未备案的养老机构进行多轮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了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风险等,共发现大小问题 582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目前督促整改573个,整改完成率达98%,关停2家民办机构。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5月份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提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8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40元/月,年保障标准7680元/年。目前,我县有农村低保对象30686008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673.946万元,临时价格补贴24.08 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20.84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278.3元;农村低边104227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0.70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8111174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523.145万元,临时价格补贴 6.228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35.7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458.79元;城市低边612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0.0594万元;特困供养对象2363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1964人,城镇分散供养33人,集中供养366人),特困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6240元/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0020元/年,1-10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694.6445万元,临时价格补贴9.9547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50.96万元;解决临时救助211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36.87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加强县、乡对接,运用大数据,通过各部门数据比对,核实情况,防止漏保,1-10月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10人,特困供养对象84人。推行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实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核算评估、低保补助水平精准差额发放。适度扩大保障覆盖面,对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全纳入,目前已对110户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建立数据库,对其中144人纳入重病重残单人保。组织开展了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61人,另有联系不上及不配合复核工作的30人,做到了“应退尽退”。强化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建立系统核对和手工核对并行工作机制,1-10月共核对出176条问题线索。制定出台了《衡山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山民发〔2022〕31号,重新设计《衡山县临时救助审批表》,细化、规范了临时救助程序。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2月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每人70元/月提高到75元/月,并将今年1月份差额资金全部补发到位,确保民生实事落实到位。县民政、财政和残联联合制定了《衡山县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民发﹝2022﹞10号)文件,明确了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资金发放要求。开展摸排工作,5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摸排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1308人,享受城乡低保449人,享受特困供养295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449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945人。

目前,全县各类残疾人共有 12088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6905,截止今年10月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数分别是2084人、5714人。1-1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57102人次,发放金额428.26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20653人次,发放金额154.8975万元。残疾两补资金由财政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信息发放到残疾人账号残疾人“两补”工作自2018年以来,已连续四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先进。

(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向社会公开24小时求助热线0734-5888007。开展了以“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为主题的专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积极拓宽寻亲渠道,目前,已通过公安机关进行人脸识别寻亲成功13人。6月19日开展了以“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为主题的全国第十个救助开放日活动。

截至目前,共接待、救助、处理各类救助对象266人次,其中护送返乡17人次,医疗救助5人。春节、端午、中秋分别对托养在医疗机构的救助对象予以慰问,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为提升城市形象,维护了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扎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1-10月,全县散居孤儿生活费发放861 ,发放资金828400元;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1643人次,发放资金1109415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18岁以上还在全日制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学校学习的孤儿开展福彩孤儿助学活动,助学标准为1万元/人/年,按季度发放,1-9月共发放47发放助学金117500元。上半年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2件收养登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均达到100%。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每月实时更新,目前我县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已录入412名留守儿童基本信息。联合乡镇社工站,开展各类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慰问、关爱、教育活动共5场。

(五)养老服务工作

目前,全县有养老机构34家,其中:民办养老院19家,乡镇敬老院15家,福利院1家。全县有老人8.22万人,其中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1188人,百岁老人18人。对全县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进行了核查,核减98名,新增高龄老人88位,发放津贴70万余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658人,其中核减37人,新增62人,购买服务金额达30万余元。

有序推进2022年重点民生事实项目。衡山县白果镇中心敬老院目标新增养老床位100张,目前主体建设即将完工;衡山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200户改造任务已完成。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印发宣传手册4000份、制作宣传栏6个、横幅2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次。开展养老机构提质升级行动。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我县在市场监管登记的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出台《衡山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与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衡山县敬老院从业人员优化整合与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督促各乡镇敬老院撤并工作。投入资金30万余元,对“安联网”进行了提质升级,一是通过提升网络,为养老机构提供了外网的连接使用;二是为新增的四家养老机构安装并接入了“安联网”平台;三是新增了可视对讲喊话系统,大大的提高了管理效率。

(六)基层政权工作

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民发〔2022〕12号文件,全县153个村居已全部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完成了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治理情况的报表上报,以及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全省先进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申报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调研、“清廉村居”等相关工作。配合司法局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推荐长江镇拓塘村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白果镇岳北村为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年度年检年审工作,依法行政,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基本登记注册,使我县社会团体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呈稳步上升趋势。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各类社会组单位186个,其中社会团体74家,民办非企业112家。2022年新增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单位6个,其中社会团体单位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注销5家社会组织。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重点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攻坚工作共排查社会组织85家,分类建立社会组织台账按照摸排情况,共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22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87%,做到“应建尽建”。积极组织志愿活动,发动全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全县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项重要工作。全年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学、爱孤、助残等公益活动30余次参与志愿者达到450人次,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八)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截至1115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205对、离婚冷静期受理748对、办理离婚登记369 对、补发结婚证356对、补办结婚证3对、补发离婚证 65对。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处严格落实《湖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报”实施方案》,对历史遗留问题及全国联网后出现新的问题,主动与上级及相关部门汇报联系做到不推诿,尽可能为百姓排忧解难,让群众少跑路办好事。发挥好婚调委工作职能,全年共成功调解64对,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建设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掁兴。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衡山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22﹞75号)为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奠定了基础,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正在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全面排查工作,已排查出硬化大墓3座,“活人墓”2座。二是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县群众祭扫工作能文明、安全、有序进行,县民政局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清明期间开展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三是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个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一、二期项目建设已完成,建成双人墓穴位3000多个并投入使用,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墓地建设已完成;县级投资600万元建设的城市公益性骨灰楼(地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的筹备工作,争取省级下拨资金60万元已到位,目前正在积极推动此项目的建设。四是印发了《关于狠刹婚丧陋习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县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坚决遏制农村婚丧活动中的陈规陋习,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县殡仪馆紧紧围绕全县殡葬改革大局,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禁烟禁炮管理规定,倡导文明祭祀,节俭办丧事。截至当前,殡仪馆已完成火化业务440具,接运遗体452具,殡仪馆对接运遗体、火化等服务费减免人数344人,减免殡葬惠民资金46.9万元,上缴财政237.5万元。为方便群众治丧,殡仪馆实行全年无休,全天24小时值班制,并向社会公布殡葬服务电话。 

(九)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积极发挥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衡山部分)数据质量建设行动,联合县地名文化专家和衡山县弘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自2月20日起至4月底,对信息库内现有的衡山部分8953条地名条目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核及修改,共审核校对文字约81万字,新增地名条目153条;9月份又对信息库内的单位类、非行政区域类、交通运输设施类、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类、纪念地旅游景点类和建筑物类的1496条地名条目进行了审校。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安排,开展了《湖南省标准地名志》重新组稿和《中国标准地名词典》复核工作。根据中共衡山县委和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山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开展衡山县城区道路地名标志标准化治理工作,将拆除路名牌地名标志68块,设置双向指示路名牌地名标志41块,设置单向指示路名牌地名标志37块(其中拆除后更换35块,增设43块),本项工作现已在施工安装中。与衡阳县开展了衡阳衡山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于2022年6月起,对全线83.88公里界线和7个界桩点进行了实地踏勘。

(十)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

慈善事业发展渐入正轨。一是开展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等各项政策法规,解读重点法律条款。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今年先后开展了“走进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我的衡山我的奋斗” 健康跑活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抗击疫情,你我同行”等活动“3.5志愿者集中服务”“3.12 保护母亲河”活动已经成为每年志愿服务的大型活动。三是严格落实监管,严格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和公开募捐备案、管理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严密组织慈善组织2021年度年报年检,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

社会工作建设稳步推进。开展“五社联动聚合力,社工服务暖基层”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宣扬社会工作理念,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科普。开展“五社联动暖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社区实践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开展202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考前培训事宜的相关工作,社工站今年将有23名持证社工,持证比例将达到47%。积极申报牵手计划工程试点建设,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机制。

志愿服务工作进展明显。依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扶贫,扶老、助残、文明劝导和平安建设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支持社工机构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作用。通过“衡阳群众”APP,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志愿服务体系之中,根据“衡阳群众”APP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志愿服务队伍323支,注册志愿者84459人,开展3172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时长427971小时。

慈善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截止到2022年度10月底,衡山县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234.15万元左右,物资折合人民币20万元左右。其中定向捐赠善款118.65万元;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33.5万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爱心募捐善款82万元左右,抗疫物资折合人民币20万元左右;共实行慈善救助30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31.3万元左右,发放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28.55万元左右。

福彩事业稳步前行。4月16日,我县福彩事务中心被市民政局授予“优秀单位”称号。截至目前我县福彩销售已达918万元,完成省中心下达任务1120万元的82%。已建成1所“福潮店”。

(十一)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组织普法培训2次,全局47人参加如法网学习(其中10人免考,37人参考),参学率100%,合格率100%2022年执法证换证10人,报送参加2022年执法证考试9人。

行政审批:目前我局有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类28项,依职权类6项,公共服务类12项,各事项严格对照法律政策规定,确保名称和实施依据无误。衡阳市政务中心一体化平台办理301件,二次上传民政已办事项到一体化平台3737件。

信访:办理市县信访件4宗;开展了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在党的二十大期间,实现了“五个严防、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取得了“零非访、零违纪”的可喜成绩,守护了一方平安。

禁毒:对我局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吸毒行为专项排查,组织我局全体职工(包括社工)88人参加毛发毒品筛查,88份毛发样本筛查结果呈阴性。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10日上午,我局组织开展了“禁毒宣传进万家”全民禁毒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800余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民政发展基石。在扎实完成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以及其他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一反三,补齐自身短板,增强自身综合素养,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民政队伍建设。

二是继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建设,持续做好民政重点民生实事。

三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落实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衡山县白果镇中心敬老院的老人入住工作;督促各乡镇完成特困供养机构的撤销合并。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关停贯塘康馨老乐院民办养老机构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学习市局社区居家养老的先进经验,推进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实现“足不出户、养老无忧”的总体目标

四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督促开云镇人民政府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与县发改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城市公益性骨灰楼(地宫)、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建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整治全县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按照一墓要求,各乡镇、村社区相关人员使用“云上清明”系统的违建墓地模块建立相应的整治台账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确保2023年6月底前基本整治到位积极推动店门镇人民政府开发农村公益性公墓,协助并督促店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资料的申报、审批工作。

五是落实《湖南省基层社工站服务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文件要求,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全覆盖。争取到2023年末,助力建成覆盖全省的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和部分村(居)社工室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一支包含一线社工、专业督导和领军人才的社工人才队伍,建成一批覆盖各类特殊群体和多项民政业务的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

是统筹兼顾,在做好民政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衡山县民政局

2022年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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