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以及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衡山的重要基础作用,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困难群体保障,提标准,兜牢底

按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需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经331县人民政府202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4月,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75/月提高到每人80/月;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800/年提高到5040/年;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40/月提高到650/月;将散居孤儿从950/月提高到1100/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散居孤儿标准补差发放2021年我县集中养育孤儿已全部移交市儿童福利院,我县已无集中养育孤儿。以上标准自202311日起执行,4月份补发到位。

(二)落实落细城乡低保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加强县、乡对接,运用大数据,通过各部门数据比对,核实对象家庭实际经济状况,防止漏保。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619人。二是扩大保障覆盖面。对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全纳入。目前已对491 户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建立数据库。对其中711人纳入重病重残单人保。三是核对助推精准救助。强化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建立系统核对和手工核对并行工作机制,加大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力度,实行“逢进必核”,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公正。四是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在省社会救助系统中增加城乡低保精准补差子模块,极大的提高了科学计算家庭经济情况的准确性。制定下发了《衡山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年检工作实施方案》(山民发〔202317号),对年检年审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对在保对象每年进行定期核查,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象做到进退及时,精准施救。研究制定了山民发(202321号《关于规范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开发了服务专用APP,推进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截至12月底,我县有农村低保对象30846041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068.87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768112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46.473万元;特困供养对象2354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1976人,城镇分散供养34人,集中供养344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887.4175万元;解决临时救助243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97.46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聚焦一老一小,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衡山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与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工作,今年完成江东、贯塘、白果等乡镇敬老院撤并。有序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衡山县中心敬老院和白果中心敬老院分别于年初和年底正式投入使用,通过综合评选,委托有先进管理理念、专业服务团队和优质资本的养老服务公司对2所区域性中心敬老进行管理,大幅提升全县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的服务水平。二是精准落实养老保障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县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进行核查,高龄老人1212人(新增392人,核减360人),发放津贴150万余元百岁老人20人(新增12人,核减11人),发放津贴24万余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746人,购买服务金额达43万余元;发放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经费、生活费、电价补贴、护理补贴等共675万余元。三是稳步推进2023年重点民生事实项目。分别是:衡山县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改造护理型床位150张;衡山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199户(省任务129户)困难老人家庭改造;兴马养老公寓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00张。以上任务目标全部完成。四是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专项行动。全县7公办养老机构于10月底经住建、消防、自然资源、民政等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后,联合出具了消防安全指导意见全县14家未通过消防审验的民办养老机构,关停了5家,9家按照要求实施消防改造,于12月中旬经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后,联合出具了消防安全指导意见。提前实现了全县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得到了省市肯定。

2.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信息管理。督促乡镇相关负责人注意数据动态变化,实时更新,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目前我县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已录入877名留守儿童基本信息。二是联合衡山县阳光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各乡镇社工站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慰问、关爱、教育活动,共开展各类活动2140余场三是全面履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儿童保护体系建设。出台了《衡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机制。对2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督导,确保全县未保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强化业务培训。20235月初我县举办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00人。五是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5件,办结5件,收养登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均达到100%

1-12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共发放852人次,发放资金94.93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发放2104人次,发放资金167.5975万元。开展福彩孤儿助学(每人1万元/年,按季度发放),全年累计发放74人次,发放助学金18.4168万元。

(四)探索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正式出台了《衡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了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体系并于6月份完成了对在岗的45两委成员的考聘工作符合条件的已应聘尽聘。加强指导,提升基层治理能力。9月召开了全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推进会,对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进行了整治,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使用和管理,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衡山县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的工作方案》,于1019日开展了衡山县村(居)民代表工作示范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村(居)民代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积极组织推荐有条件的村、社区参与各类先进、优秀村(社区)评选活动白果镇岳北村村委会荣获湖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福田铺乡福田社区、白果镇长青社区荣获衡阳市文明社区称号。

(五)补短板,促提升,增强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1.落实残疾人两补

目前全县各类残疾人共有11916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6803人,截至12月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数分别是2113人、5715人。1-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24961人次,发放金额199.68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68127人次,发放金额545.016万元。残疾两补资金由财政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信息按月发放到残疾人账号,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对象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一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长效开展街面巡查,发现求助人员主动上前询问、引导、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二是宣传救助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19日开展了第十一个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主题的全国救助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详细介绍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救助对象等相关情况。三是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两个流浪乞讨人员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县救助站共计接待、救助、处理各类受助对象425人次,其中街面救助29人次,寻亲成功15人次,医疗救助3人次,护送返乡22人次。

3.文明殡葬有序推进

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村村响、免费为市民提供用鲜花兑换纸钱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健康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网上祭扫、无烟祭扫,涵育文明新风。二是围绕全县殡葬改革大局,加强规范殡仪馆运营和服务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火化业务549具,接运、转运遗体585具,惠民减免427人,惠民减免金额达58.07万元。三是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按要求完成了中央社会服务兜底线工程(设备购置),添置改建了3台火化机,改建了4条烟道,添置了2组冷藏柜以及1台殡仪车(待交付使用)

4.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录入工作。累计录入扫描上传资料125306份,在全市率先完成。二是做好特殊日婚姻登记工作。今年520恰逢双休日,婚登处工作人员主动牺牲休息时间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当天共办理结婚登记35对。三是发挥好婚调委工作职能。共成功调解64对,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1545对、离婚冷静期受理928对、办理离婚登记525对、补发结婚证451对、补办结婚证2对、补发离婚证68对。登记合格率100%

(六)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年度检查。全县共177社会组织需参检,137家参加,参检率78%年检合格126,基本合格11家,不合格40家(其中僵尸组织30家)二是全力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去年组建攻坚的基础上,持续做好组建工作,抓好常态化摸排和动态组建,确保“两个覆盖”100%。全年新组建党组织3个。三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开展了“平安创建法治宣传‘六进’”、“敬老月志愿服务”、“清理白色垃圾 爱护环境卫生”、“福泽潇湘 为梦加油”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的公益性。

截至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181家,其中社会团体71家,民办非企业110家。新成立登记社会团体1家;变更登记9家,其中社会团体 5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4 家;撤销登记5家;注销登记1家。

(七)积极发挥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

一是开展了潭衡线、衡山衡东线、衡南衡山线三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二是重新组稿编纂了《湖南省标准地名志》;三是全面梳理整改了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四是启动“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五是开展了衡山县城区路地名标志查漏补缺和维修更换工作。

(八)稳步推进福彩公益事业和慈善社会工作

打造衡山福彩品牌,通过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发挥县内福潮店示范作用,运用网红、集团作战等方法,扩大影响,在困境中促销量。抓基础建设,新增机布点5月份对设施不达标的福彩投注进行了统一整改,在九福祥超市布置安放了辅助终端机。目前,我县有销售网点27家,今年新增6家销售网站(2家新人新潮店、3家福彩专营店、1 家福彩潮体验店)、九福祥超市布置安放了4台辅助终端机,淘汰2家销售网点。共销售彩票1410万元,完成了省定目标。

立足公益、面向社会、服务大众,促进我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做好2023年“慈善一日捐”工作,不断拓展慈善募捐渠道,全年共募集善款约200募集慈善一日捐善款60二是围绕“助老、助孤、助学、助医、助困、助残”,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积极营造深厚的活动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我县乡村振兴。全年慈善资金支出160物资支出8.2万元三是按时、按质完成了《衡阳慈善志衡山篇》长篇编撰工作。四是加强培训指导,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于51921组织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前培训,今年全县共有21人通过社工考试,其中包括3名社会工作师(中级)。

(九)坚持红线意识,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开展反电诈、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二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回复省巡视组交办件1宗,市县信访件3宗,并对信访事项进行了回访核实。另积极处理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来电40条。守牢民政安全生产底线。通过常态化开“五全一常态”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方式,落实全县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年累计排查整改消防、食品、房屋、燃气、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143个。

(十)服务大局,做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局社会慈善志愿服务分队志愿服务时长600小时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75次。有序推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助力衡山县城创建文明城市,成立了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组,每周五深入到县城7个社区开展常态化督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综治民调。线上积极推送、转发综治民调宣传有关链接,线下制作、张贴、播放综治民调宣传标语,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综治民调。三是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2月份在两路口社区开展了“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二、2024年工作思路

1.强化民政自身建设。继续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民政发展基石。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补齐自身短板,增强自身综合素养,进一步夯实巡察、审计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民政队伍建设。

2.做好社会兜底救助。一是聚焦弱势群体,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以满足困难群体需求为目标,积极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稳妥做好乡镇敬老院整合撤并的后续工作,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做好白果中心敬老院的运营管理。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学习市局社区居家养老的先进经验,推进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实现足不出户、养老无忧的目标。

4.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逐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公益性骨灰楼(地宫)建设项目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移风易俗,逐步提高全县火化率

5.提升社会工作效能。落实《湖南省基层社工站服务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文件要求,实现乡镇社工站点全覆盖。争取到2023年末,助力建成覆盖全省的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县级社工总站、乡镇社工服务站和部分村(居)社工室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一支包含一线社工、专业督导和领军人才的社工人才队伍,建成一批覆盖各类特殊群体和多项民政业务的星级乡镇社工站。

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

6.统筹兼顾,在做好民政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信访维稳等底线工作,做好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深化改革等重要工作。

 

 

衡山县民政局

2023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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