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办发〔2016〕1号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建制村
合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衡山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山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建制村合并工作
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我县行政村的结构布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根据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县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主线,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确定行政村的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和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与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相结合进行,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全县建制村合并改革目标任务为合并建制村172个以上,原则上减幅不低于50%(各乡镇具体任务指标基数见附件),改革调整后的建制村人口规模应达到2000人以上;乡镇社区人口规模要达到3000人以上;县城社区人口规模要达到7000人以上;对于改革调整后人口规模还未达标的社区将予以撤销。我县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自2015年12月底正式启动,2016年元月底前,各乡镇必须上报本乡镇建制村合并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实施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俗文化、历史沿革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及意愿等综合因素,科学地制定本乡镇建制村合并改革方案。
2.做大做强、促进发展。通过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增强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的供给能力,促进农村生产力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原则上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建制村必须合并,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建制村要合并,经济实力弱、长期无集体收入来源的建制村要合并。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建制村合并要综合考虑乡镇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各乡镇参照城镇建设标准,规划一批人口在4000人左右的中心村(社区),加强规划设计和城镇管理,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3.整体合并、合理布局。各乡镇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要以本乡镇辖区内建制村为单位成建制整体合并,可两村成建制合并,或多村成建制合并,不进行拆分合并,不搞跨乡镇行政区划的建制村合并;要以拓展发展空间和优化公共服务为基础合理布局,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数的乡镇给予奖励。
4.依法推进、公平公正。各乡镇制定建制村合并方案时,要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严格遵守区划调整、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组织人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合理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好干部群众利益的问题,严防因工作失当引发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分级召开动员会对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各乡镇、村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发放公开信、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合力推进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元月。
2.清产核资。各乡镇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时间要求在2016年元月20日前完成。
3.征求意见。各乡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摸清现有各村人口规模、地域面积、耕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及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建制村合并改革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时间要求在2016年元月20日前完成。
4.确定方案。一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辖区内建制村合并改革预备实施方案,并组织力量,深入拟合并建制村召开村民会议,听取大家对预备实施方案的意见,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建制村合并改革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历史沿革、名人胜地、山脉水系、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原则上在撤并的村中选择,尽可能保留以原乡(镇)政府名称命名的村名、历史老村名、文化特色村名、历史名人村名,尽可能做到大村并小村以大村命名、强村并弱村以强村命名,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本县辖区内,不得出现相同村名。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依照相关程序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也可以利用原村部、小学等场所翻新改造,避免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新村办公场地确定要经村民会议认可。原有村部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三年内逐步予以解决。四是合并村召开村民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办法通过建制村合并改革实施方案,并签字认可,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统票工作。
时间要求在2016年元月30日前完成。
5.方案报批。各乡镇把按程序形成的建制村合并改革方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由县民政局统一报市民政局备案。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关于建制村合并的请示。包括并村理由、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内容;
②乡镇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纪要;
③村民大会会议纪要及村民签字意见表;
④建制村合并前后的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
⑤建制村合并前后区划图(由县民政局提供)。
时间要求在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
6.组织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建制村合并改革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村、支两委”牌匾和公章由乡镇统一收回,新的牌匾和公章由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改办)统一制作下发。二是成立新村临时党组织和村委会筹备小组。村委会筹备小组在临时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新村全面工作。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合并村村级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建制村合并改革期间要进行财务冻结,方案正式宣布实施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村委会筹备小组会议,明确村委会筹备小组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坐班集中办公,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时间要求在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
7.检查验收。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结束后,县区改办将对各乡镇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办理,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检查验收后,全县形成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省市。
时间要求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实施,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力量,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县区改办下设12个政策指导督查工作组,分别进驻各乡镇,督查和指导各乡镇稳步有序地开展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另从县财政和县经管局抽派精干力量组成17个清产核资工作组,联合各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进驻各拟合并建制村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对所联系乡镇的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抓到底。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或因工作不力引发集体上访,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严格问责。派驻各乡镇的政策指导督查工作组要切实担负起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等责任。各驻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队、精准扶贫工作队要积极做好工作,确保所驻村的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部门联动。县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建制村合并改革相关工作,并按县区改办要求,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本次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4.严明工作纪律。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作保证。全县所有干部职工要大力支持本人籍贯所在地和原工作地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对插手干扰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确保社会稳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要及时化解处理各类问题矛盾,做到随时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处理,特别是群众最为关注的资源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新村命名、村部选址等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要充分估计各种不稳定因素,分类研究,做好预案,沉着应对,尽可能减少信访量,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附:1.衡山县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2.衡山县建制村合并改革政策指导督察组名单
3.村级财务清理指导组人员名单
附件1
衡山县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乡镇名称
|
原有 村委会数(含社区)
|
调整后 村委会数(含社区)
|
减少基数 (含社区)
|
减少基数比率
|
白果镇
|
43
|
21
|
22
|
51.16%
|
店门镇
|
22
|
11
|
11
|
50.00%
|
东湖镇
|
31
|
15
|
16
|
51.61%
|
福田乡
|
18
|
9
|
9
|
50.00%
|
贯塘乡
|
18
|
9
|
9
|
50.00%
|
江东乡
|
17
|
8
|
9
|
52.94%
|
开云镇
|
51
|
26
|
25
|
49.02%
|
岭坡乡
|
33
|
16
|
17
|
51.52%
|
新桥镇
|
26
|
13
|
13
|
50.00%
|
萱洲镇
|
34
|
17
|
17
|
50.00%
|
永和乡
|
26
|
13
|
13
|
50.00%
|
长江镇
|
25
|
12
|
13
|
52.00%
|
合计
|
344
|
170
|
174
|
50.58%
|
注:①全县现共有25个社区和319个村委会;
②鼓励各乡镇实际减少量超过减少基数。
附件2
衡山县乡镇建制村合并改革政策指导督查组
人员名单
萱洲镇
组长:金志明 县农开办副主任 13517340899
成员:陈金五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667449688
唐伏贵 县供销社副主任 13973433328
旷永青 县移民局副主任科员 18973411842
永和乡
组长:颜文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3875797096
成员:陈金五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667449688
陈曙光 县畜牧局主任科员 18229285851
廖龙海 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13908443373
开云镇
组长:任秋良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13975459109
成员:文 义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975458911
聂青山 县史志办副主任 13875695543
刘建高 县规划局副局长 13974789529
长江镇
组长:陈建业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13973434347
成员:文 义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975458911
朱建宇 原质监局副局长 13789359278
秦 和 原工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18073457688
福田铺乡
组长:罗日中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13575284862
成员:谢芝香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875719152
李金荣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13789359020
王云南 原县住建局副局长 13973434133
岭坡乡
组长:成麦儒 县纪委常委 13875765525
成员:唐红梅 县民政局工会主席 13517340866
杨一帆 县环保局副局长 18773480741
周 田 县档案局干部 13787723639
白果镇
组长:杨春泉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13575127867
成员:唐红梅 县民政局工会主席 13517340866
欧阳明明 县城乡投副总经理 13017161949
王超群 县审计局干部 15576738117
新桥镇
组长:颜慈宇 县人大督办专员 13973434948
成员:赵贵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807477366
唐树荣 县水利局工会主席 13875789248
谭 敏 县人社局干事 13875700227
贯塘乡
组长:周冬初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13707477276
成员:赵贵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807477366
李红军 县农机局副局长 13787722788
康社军 原县文广新局纪检书记 13974705878
江东乡
组长:李 平 原发改局纪检组长 13907472868
成员:李电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875667778
周桂林 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15573407787
阳洪忠 县矿资办办公室副主任 13789367001
东湖镇
组长:赵江南 原经信局纪检组长 13807477443
成员:李电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875667778
宾富林 原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13973434958
廖新宇 县电政办干部 13975494256
店门镇
组长:成岳云 县农业局副局长 13574785641
成员:谢芝香 县民政局副局长 13875719152
左建新 县城管执法局干事 13873461266
杨高翔 原卫生局党委委员 13875695512
附件3
村级财务清理指导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彭长利、周建平
责任乡镇:萱洲镇(含贺家乡)、永和乡、长江镇
业务工作责任人:萱洲镇 李 建
贺家乡 宾新维
永和乡 董长军
长江镇 苏艳红
第二组:彭鸿飞、杨立峰
责任乡镇:开云镇(含沙泉乡)、店门镇、福田铺乡
业务工作责任人:开云镇 刘新水
沙泉乡 宾克亮
店门镇 汪亚辉
福田乡 周友华
第三组:尹荣华、赵海峰
责任乡镇:白果镇(含长青乡)、贯塘乡、岭坡乡(含望峰乡)
业务工作责任人:白果镇 曾淑红
长青乡 周德军
贯塘乡 赵建华
岭坡乡 吴志高
望峰乡 赵 科
第四组:谭源连、尹俊福
责任乡镇:东湖镇(含马迹镇)、新桥镇、江东乡
业务工作责任人:东湖镇 杨洪亮
马迹镇 杨友斌
新桥镇 宾秋林
江东乡 谭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