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能源生态局是县农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业务股、管理股,1个正股级二级机构即衡山县农村能源服务站;共有编制1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自收自支编制6名;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退休2人;有二级预算单位/个,有车辆/台。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开展资源调查,组织编制全县能源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目标。
(三)组织指导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开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四)负责对从事可再生能源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指导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标准,协同市场监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办公室、业务股、管理股,总共在职10人,退休2人。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9.1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6.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县能源生态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04万元,其中太阳能路灯热水器引导经费2万元,比去年增加2.0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衡山县能源生态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在2016年基础上减少1万元,主要是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取消了公务用车。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计4.04万,主要
是用于更换老化的办公电脑和空调设备。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收支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衡山县能源生态局
2017年4月21日
10001_20170503162730691_2017能源局预算公开套表.XLS
10001_20170503162753358_2017年能源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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