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能源生态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资源调查,组织编制全县能源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目标

3.组织指导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开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4.负责对从事可再生能源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指导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

6.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办公室、业务股、管理股,总在职8人,退休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算。2015年年末决算数134.58万元,其中,财政算全额拨款134.58万元。

2、支出算。2015年年末决算数1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万元)、项目支出77.3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0.96万元,年终实际支出0.94万元,节约了2.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修订完善了《局机关招接待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入手,严格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方面做到没公函的坚决不接待,在标准内接待,使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减少。

       

 

 

                                 衡山县能源生态局

                                   201695

10001_20160909172501639_衡山县能源生态局2015年公开表.xls

10001_2016090917250914_衡山县能源生态局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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