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早稻种植面积核查工作的通知

衡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山粮办〔2015〕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早稻种植面积核查工作的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衡山县《关于上报2015年农作物种植面积的通知》和《衡山县培育扶持种粮家庭农场实施方法》及早稻办点示范项目的要求,现就核查全县双季稻种植面积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对全县17个乡镇早稻种植面积、双季稻办点示范面积和经乡镇初审的种粮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

二、核查方法

早稻种植面积采取村组申报登记,乡镇核查上报和县级核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实。

1、申报登记及上报。各乡镇应采取逐级统计上报,建立粮食生产面积台帐,由村民小组将早稻种植面积等内容如实上报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现场查实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经村委会盖章签字上报到乡镇。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对逐级上报的面积进行自查,确保面积真实可靠。自查结束后,将农作物种植面积汇总表盖章签字后,上报到县农业局粮油站。

2、县级核实抽查。由农业局组织6个核查组。核实组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对乡镇自核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随机抽取2-3个村(15个村以下乡镇抽2个,15个村以上含15个村的乡镇抽3个),每个村随机抽取2个村民小组,对照上报的台帐进行现场核实,并计算其吻合比例(面积计算以计税面积为准)。

三、核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1、核查时间: 2015年6月7日 -25日。

2、核查人员分组:具体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各核查组认真填好抽查记录表格,并于 2015年6月28日 前将记录表格原件交粮油站。

2、请各乡镇提前作好抽查准备。(GPS面积测量仪及台帐资料)

3、请各核查组对乡镇上报种粮家庭农场进行基本情况核查,对早稻种植面积要核准核实。

附件:1、衡山县农作物种植面积核查表

2、衡山县2015年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3、农业局早稻种植面积及新型经营主体核查工作人员分组表

 

衡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6月4日


附件1

衡山县农作物种植面积核查表

 

  乡(镇)

            组

 

 

 

 

 

 

 

单位:亩

户主   姓名

承包  面积

流转  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

备注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油菜

蔬菜

席草

棉花

合计

早稻

中稻

晚稻

玉米

其他旱粮

合计

 

 

 

 

 

 

 

 

 

 

 

 

 

 

 

 

 

 

 

 

 

 

 

 

 

 

 

 

 

 

 

 

 

 

 

 

 

 

 

 

 

 

 

 

 

 

 

 

 

 

 

 

 

 

 

 

 

 

 

 

 

 

 

 

 

 

 

 

 

 

 

 

 

 

 

 

 

 

 

 

 

 

 

 

 

 

 

 

 

 

 

 

 

 

 

 

 

 

 

 

 

 

 

 

 

 

 

 

 

 

 

 

 

 

 

 

 

 

 

 

 

 

 

 

 

 

 

 

 

 

 

 

 

 

 

 

 

 

 

 

 

 

 

 

 

 

 

 

 

 

 

 

 

 

 

 

 

 

 

 

 

 

 

 

 

 

 

 

 

 

 

 

 

 

 

 

 

 

 

 

 

 

 

 

 

 

 

 

 

 

 

 

 

 

 

 

 

 

 

 

 

 

 

 

 

 

 

 

 

 

 

 

 

 

 

 

 

 

 

 

 

 

 

 

 

 

 

 

 

 

 

 

 

 

 

 

 

 

 

 

 

 

 

 

 

 

 

 

 

 

 

 

 

 

 

 

 

 

 

 

 

 

 

 

 

 

 

 

 

 

   核查组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附件2

衡山县2015年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乡(镇)村

家庭农场名称

农场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土地流转合同

粮食生产耕地面积(亩)

粮食播种面积(亩)

粮食总产(吨)

备 注

小计

早稻

晚稻

中稻

其它

 

 

 

 

 

 

 

 

 

 

 

 

 

 

 

 

 

 

 

 

 

 

 

 

 

 

 

 

 

 

 

 

 

 

 

 

 

 

 

 

 

 

 

 

 

 

 

 

 

 

 

 

 

 

 

 

 

 

 

 

 

 

 

 

 

 

 

 

 

 

 

 

 

 

 

 

 

 

 

 

 

 

 

 

 

 

 

 

 

 

 

 

 

 

 

 

 

 

 

 

 

 

 

 

 

 

 

 

 

 

 

 

 

 

 

 

 

 

 

 

 

 

 

 

 

 

 

 

 

 

 

 

 

 

 

 

 

 

 

 


附件3

农业局早稻种植面积及新型经营主体核实工作人员分组表

序号

乡镇

带队领导

成员

车辆

1

贺家

彭赐敏

杨 慧  蒋  虹  戴吟诗

09

2

永和

谭成军 段  杰  宋彬云

3

萱洲

宋志伟 李珏茜 陈秋华 

4

江东

郑平凡

周敏良 彭 莹  吴东安 袁慧玲

618

5

贯塘

李晓平 康伟兰  王小平

6

新桥

汤春恒 曹美丽  陈龙江

7

店门

刘运泉

刘立军 王伟成  周 琪

依维柯

8

开云

阳文帅 徐 岚  王金娥 康松林

9

岭坡

赵重阳

袁丽华 唐 巧 张继红

618

10

白果

杨友坤 王桂芳 罗海涛 彭艳红

11

长青

彭方平 李霞姣 汪美玲 龙理标

12

马迹

邓俊生

杨立明 陈 锋 张继红

09

13

东湖

  剑 唐学理 罗江红

14

望峰

郭永清 廖玲芳 旷姣君

15

长江

刘忠远

袁迪仁 李小月 袁和珍 许麦英

依维柯

16

福田

蒋志萍 蒋寨湘 任平 王  超

17

沙泉

李 顺 彭丽辉 吴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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