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拔渔政护渔员公告


根据 2020年12月22日韩正常务副总理《在全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关于加强长江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退捕渔民熟悉水情鱼情优势,通过组建规模适度、架构合理、监管有力的协助巡护队伍,构建新时期专管与群管结合的执法监管体系,使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成为十年禁捕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一环,确保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特进行本次护渔员公开选拔。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择优选拔。

二、选拔计划和岗位

选拔岗位为护渔员岗位,选拔人数6名,其中开云镇护渔员1名,萱洲镇护渔员2名,长江镇护渔员1名,永和乡护渔员2名。

三、选拔条件

(一)参加选拔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以上4个乡镇户籍的持证退捕专业渔民(长江镇需是副业渔民),每户不超过1人,身体健康,熟悉、了解护渔员岗位职责,能正常承担护渔员职责职能,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截止2021年4月30日前),适合男性。

3、持有有效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具有3年以上合法从事渔业捕捞经验,熟知水上生存技能,熟悉当地的水情渔情。能适应和坚持夜间巡护和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值班,会骑电动自行车(电瓶车)。

4、支持配合禁捕退捕工作,热爱长江渔业保护事业,有奉献精神,敢于与非法捕捞与非法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作风正派。

5、能读书,会写字,会使用智能手机软件(会编写短信,会收发微信),经过培训后会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

6、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前14天无前往疫情流行地区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选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不遵守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1、护渔员主要工作是协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

2、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可以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安置,及对涉案人员进行初步问询检查。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经选拔人员按规定与渔业渔政股签定工作责任状,工作责任状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年满60周岁将不再留用。

(二)待遇。每月固定劳务报酬1800元/月。被选用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六、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31日至6月6日,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衡山新闻网、手机版、衡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8:00—6月11日17:30时止(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人民西路223号202室)

联 系 人:宋志伟(18890256677)汪荣伟(13397673916)

(1)本次选拔报名采用乡镇推荐报名的方式。开云镇、萱洲镇、长江镇、永和乡按岗位以1:3的比例从本乡镇专业渔民(长江镇为副业渔民)中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员到各自乡镇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后,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现场交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技能证件(船员证),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被推荐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由本次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初选,确定初定人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以及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综合测试

1、面试(含实践操作)总分100分。面试先采用评委现场提问、应试者作答的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的相关综合素质与能力,再对应试者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具体测试项目为:文字记录、智能手机简要操作、水上操作。

2、体能测试,总分100分。综合考察报名人体能和游泳能力。

3、综合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面试占50%、体能测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相关规定,组织初定人选进行体检。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本次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及试用岗位,报局党委审核同意。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七) 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被选用的人员,安排到岗试用。

、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按照要求报考,服从本次选拔工作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二)参与本次选拔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三)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6673464488。

 附件: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拔护渔员报名表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

 

                                                           衡山农业农村局公开选拔护渔员报名

姓 名


性  别


   贴 相

   片 处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游泳能力

可游     米

住  址


提交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4、相关技能证件;5、3张1寸彩照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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