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引导产销有效对接,保障生猪市场正常供给,维护猪肉食品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了《衡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草案)》(见附件)。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将《衡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草案)》向全社会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实名来信为准,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为七天: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
二、联系电话:0734-5812360
三、通讯地址: 衡山县人民西路223号
附件:衡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草案)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