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以来,县能源生态局认真贯彻《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专人”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在全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局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不定期召开重大决策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等列席主动协商工作情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局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对于涉及服务对象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一年来,坚持做到了基本内容变更后尽快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切实抓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通过健全政府信息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与反馈。对前来我局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当面解答的,及时给予当面解答;不能当面解答的,在约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的,告知其应当受理的部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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