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据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02]6号)和衡山县委机构编制败委员全(山编通字[2002]42号)文件精神,衡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管理。湘实发[2008]24号文件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劳动就业服务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建设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协调指导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对乡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实施业务指导。

3、贯彻执行劳动用工法规,负责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招聘工作,负责输各类企业招工和就业有关手续;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提供就业训练和职业指导。

4、协调指导并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组织劳务输出输入,负责劳务派遣工作。

5、负责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城镇退伍兵、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就业训练机构业务开展。

6、综合管理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失业保险扩面、失业保险费的收缴审核、稽核、个人缴费登记工作;负责失业职工的接收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负责承办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申报、审批、管理及应用。

7、负责全县劳服企业的社区就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工作,协调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就业服务工作,协调劳服企业、社区就业服务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8、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9、承办县委、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车辆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劳动就业服务局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就业培训股、劳动力市场管理股、城镇就业股(加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农村就业股;下设机构:衡山县失业保险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22名(全额拨款编12名,差额拨款编10名),实有在职人数21人;财政供养人员:在职12人,退休人员1人。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7.46万元其中经费拔款74.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22.5万元。

2、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万元);项目支出44.5万元。

                            

 附件1:2015部门预算支预算总

 附件2:2015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3: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就业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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