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衡山县社保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衡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发证、换证,年度审核工作;负责缴费工资基数审核,缴费情况、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工资总额及财务状况稽核;负责企业、私营企业、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私营企业、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负责办理投保、续保、转入转出、结算、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审核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待遇标准等企业养老保险业务;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汇总、上报全县企业养老保险会计、统计、审计等各类报表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稽核股、征地农民股、综合业务股、征缴股发放股

三、2015年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2.96万元,本年收入 1226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268.46 万元),本年支出1223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12239.40万元),年末结余32.02万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226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8.46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223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7.4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5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1357.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82万元,本年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年末结转和结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6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3.01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6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201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决算 3.0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01万元,接待86批次,601 人次,共计30069元。

 

 

 

 

 

                              衡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

                                0一六年九月五日

10001_20160909175757389_衡山县社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10001_20160909175804108_衡山县社保局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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