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17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就业促进、扩大社保覆盖、优化人才服务、规范人事管理、维护劳工权益、抓好人社扶贫。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稳定就业

1.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2945人,完成年任务2900人的101.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20人,完成年任务2500人的100.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24人,完成年任务1300人的101.8%,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12人,完成年任务400人的103%;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100%;见习人员66人,完成年任务60人的110%;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1134人,完成年任务1100人的103.1%;城镇登记失业率2.36%,严格控制在3.93%以内。

2.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稳就业保民生政策。

(1)发放补贴935.4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114.34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22.59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5.19万元,企业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15.7万元,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35.1万元,就业扶贫补短板补助资金支出公益性岗位工资44万元,交通补助33.72万元,县内创新创业扶贫基地奖补33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8202元,一次性岗位补贴3000元,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7200元。

(2)减免三项“社保费”3186.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2786万元、工伤保险费348万元、失业保险费52.4万元)。

(3)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30万元,惠及小微企业9家、个体户176户、组合创业户10家。

3.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建立重点企业人社专员服务队伍,确保县内7家重点企业、园区69家企业全部复工。开通点对点农民工“返岗直通车”,输送368名农民工赴粤浙返岗,接返15名湖北籍衡阳务工人员返岗。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发布岗位需求19000余人次,成功推荐就业2000余人次。

4.稳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应享尽享。全力开展点亮万家灯火就业帮扶主题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劳务协作、“311”就业扶贫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有效促进贫困人员就业。加强就业载体建设,整合全县公益性岗位资源,确保贫困劳动力不因疫情影响失业返贫。我县6个市级扶贫基地、37个扶贫车间共安置贫困劳动力380人就业,协同部门、乡镇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共安置贫困劳动力475人就业。

5.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推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与县市场质量监督局联合执法,走访人力资源市场企业22家。核实已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9家,已备案人力资源公司和建筑劳务公司10家,取缔无证照且违规从事中介机构3家,督促从事中介服务公司及时整改办证2家,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6.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抓好对企业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各类重点群众的专项培训,在抓规范的基础上实现量的增长,并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截至11月底,我局认定企业职工培训中心12家,主要开办农村种养殖、育婴师、插花员、茶艺师、计算机操作、汽车修理、电子商务、制鞋工、服装工、中药调剂员、涂装工、机产品检验工、收银员、加工车间操作工、化学检验工、药品检验工、钣金工等20多个专业。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736人,完成年任务112%,其中企业和扶贫车间以工代训122人。就业技能培训1791人,完成年任务137%,其中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342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50人。创业培训359人,完成年任务112%,共计培训3886人,完成年任务122%。资金使用方面,本年度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共支出622.5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支出310.23万元,农村转移劳动者培训补贴支出181.45万元,两后生培训补贴支出58.27万元,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支出1.73万元,残疾人培训补贴支出6.05万元,贫困劳动者及贫困子女培训补贴支出64.84万元。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水平持续增长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025人,征缴基金38353万元,领取待遇人数85630人,发放社保待遇7328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有179家参保单位,参保人数7487人,征缴养老基金11255万元;领取社保待遇人员4894人,共计发放社保待遇26120万元;归集上解职业年金560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419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9750万元,完成率108%;领取社保待遇14968人,共计发放社保待遇38099万元;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115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17788人,已参保8532人,其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7478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1129人,有76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贷”优惠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119人,征缴养老基金1741万元;对领取待遇65768人,发放社保待遇9069万元,发放丧葬费128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5405人,征缴基金1409万元,支付基金1437万元。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106人,征缴基金 65.47万元,发放待遇41万元。

 2.参保扩面,统筹推进,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根据省厅下发的140382条未参保数据,通过业务系统数据比对、摸排,共有20349人参加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户口迁出及死亡人数39388人,导入城乡居保信息采集系统80645人,已进行城乡居保参保登记的有17208人。二是退捕渔民参保。我县建档立卡退捕渔民514人,其中专业渔民458人,兼业渔民56人。按要求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享受补贴条件的共计514人,财政到位补贴资金2537.4万元。其中: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97人,补贴资金1436.7万元,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代发账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7人,到位补贴资金1100.7万元,均已一次性计入其个人账户。三是退役军人参保。5月,我中心特派2名工作人员常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坐班,通过大量资料的核实,我县退役军人社保需接续录入共计1026人,现已完成737名退役军人社保费补缴,另有289人已到龄退休放弃补缴,完成率100 %。四是脱贫攻坚工作。对建档立卡10795人进行政府代缴,代缴金额107.95万元,对2121名一二级残疾人代缴,代缴金额21.21万元,对特困、低保1632人代缴,代缴金额16.32万元。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了应保就保、应缴代缴、应发就发。

3.严格标尺,强化落实,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

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是一项民心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严格标尺、强化落实:一是“中人”待遇计发。对每月新增的退休人员采取“退一记实”办法,重新核算社保待遇,“中人”待遇应计发1528人,实际计发1467人,完成率96%。二是职业年金计发。今年4月,中心向县财政申请拨付职业年金实账计息资金894.96万元,为全县9208人做好职业年金实账计息,当前完成虚账记实1467人,共计1959万元。通过实账计息、虚账记实等前期工作,职业年金计发于8月首发成功,位列全市各县区前列,截止11月,职业年金计发1345人,完成率90%。三是社保待遇调整。7月,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对全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社保待遇调整,此次调整企业社保月增待遇发放121.14万元、机关社保月增待遇发放83.6万元,当月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4.理清底数,按时划转,推进统征统筹,平稳过渡

一是原试点退转。为切实保障参保对象权益,顺利完成原试点与新制度对接,社保中心对原试点179家单位的参保信息进行抽取核对,因部分单位机构改革,一些大系统又将合并退转(如:教育、卫计等),现需退转单位为142家12909人。截止11月,已完成117家单位10545人的原试点退转,共计951.13万元,其他未退转的单位均已启动,正在办理相关退转手续,此项工作将在12月全部完成;二是征缴职能划转。根据《湘人社事规[2020]2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按照要求分别完成了参保单位征缴底数清理和社保数据推送标识工作。11月初,税务部门已实现统征。三是积极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县财政全面落实了,费用预算支出219万元。全面启动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运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持续推进建设项目按项目按属地原则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全面实行工程项目参保实名制,规范程序,简化流程,杜绝了虚报冒领工伤待遇的情况,保证了工伤职工待遇的正常发放。

5.加强防控,严格监督,构筑基金防护墙

一是资格认证工作。在全面取消集中认证的前提下,为加强退休人员社保待遇领取认证工作的管理力度。(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认证工作。年初,我们要求各参保单位报送当年度《退休人员花名册》,必须由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如单位有退休人员死亡,则要求参保单位每月15日之前上报;(二)企业社保退休人员认证工作。通过“老来网”、“智慧人社”APP和服务大厅窗口认证系统相结合模式进行。截止目前,共为机关事业单位书面稽核4894人,为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12010人做好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二是加大稽核力度。采取实地上门稽核的方式,对一些怀疑户、高龄户和偏远户进行实地稽核,稽核人数239人。同时我们重点加强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待遇核查力度,经调查有11人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待遇的情况,涉及金额共计70616.86元。目前我们已追回6人(企保3人、城乡居保3人)违规领取的待遇,共计60801.76元,另5人的养老待遇已暂停发放,逐月抵扣至多领待遇全部追回。通过全方位的工作举措,有效杜绝了社保待遇瞒报冒领行为。三是工伤保险网络化、实名制,今年开始启动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实行联网运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了服务单位。建筑行业落实了强制参保,并全面实行实名制。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工伤待遇的情况,保证了工伤职工待遇的正常发放

6.优化流程,简化权限,提升工作服务效率

根据县委、县政府“三集中、三到位”统一部署,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避免“群众两头跑”,实现“一门式”服务事项。社保、就业、工伤认真梳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于8月30日,按要求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制办事指南,采取“简政快办”模式,深得服务对象好评。     

(三)深化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1.深入实施“人才雁阵”计划

我县人才服务窗口今年共受理人才引进待遇申报7人,其中2人已落户衡阳通过审核,12月开始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指导企业进入万雁入衡人才引进暨高校毕业生招聘系统,已有23家企业录入岗位93个,招聘723人。

2.全面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一是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等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87人。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9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68人。二是按改革要求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已完成岗位设置106,主要是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卫生医疗机构)、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旅游广电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路养护中心及其他政府事业单位,目前还有林业系统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正在报审批中。

3.按照国省市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正常调整机制

一是确保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标准调整落实到位。目前已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晋档、晋薪级工资3913人次,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二是完成工资待遇确定和工资关系转移工作。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今年新进教师95人,调入、调出24人,县内调动131人,晋升职务(职称)岗位变动69人,新进同志工资待遇确定,调动人员的工资转移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待遇重新确定工作完成到位。为8名同志更改了工资错误,落实了5名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停发8人工资,为3名更改工龄人员补发了工资,为74人办理转岗并落实了工资。三是完成岗位津贴、各类奖金审批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为全县2568名乡镇工作人员核发了乡镇补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发车补约900余人。四是认真核查死亡职工家属家庭情况,确保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惠民利民。53名死亡职工家属办理好了死亡后抚恤待遇。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全年立案查处投诉案件12起,全部依法及时处理。加大对欠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为337名劳动者挽回工资等损失308万元,未发生一起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争议案件56件,涉及劳动者近1000人,涉案金额900多万元,结案率100%。处理高铁衡山西文建波19名农民工(保安、站务)的集体被辞争议案件中,率先引用劳资争议“冷静期”和首创“经济补偿金系数折中调解”办案法,实现成功调解。被推荐为2019~2020年度“湖南省十大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典型案例”。

3.加大对企业工伤预防宣传,认定工伤事故218件,不予认定2件,办结率100%

五、工作难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多项改革任务压力前所未有,工作要求更严、群众期待更高、面临的挑战也在逐年增多。

业务方面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日益加剧并将成为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二是社保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挑战。

三是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

四是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

五是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

六是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人事方面:

随着国家对民生保障工作要求及老百姓对人社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且深化改革的全面推进,人社部门承担的业务经办工作和改革任务日益繁重。编制不足、人员不够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下阶段打算

  第一,实现高质量就业。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机制,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加大对企业的就业援助,打造创业培训品牌、加强创业载体建设,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

第二,建设高水平社保。按照国省市部署,适度提高企业、机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抓好降费率政策落实,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预测和应急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等。努力打造全民社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

第三,实现收入稳步提高。落实工资增长调控机制,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实现企业劳动者工资收入总量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

第四,聚集高素质人才。实施更加开放的引才政策,建立与东部发达地区和省内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大力引进各类人才来衡山就业创业;推进人才流动互通互融、人才评价资质互认互准、创新平台共建共享、高端人才共引共育。

第五,构建高度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做好企业劳动关系调裁的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推进基层调解机构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处理,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六,打造高效能队伍。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和系统行风建设,推进党建、业务和行风建设深度融合,按照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要求,管好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和人社服务标兵、法治人社建设等活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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