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政策明白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适用范围和条件 | 返还标准 | 返还方式 |
1 | 稳岗返还 |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20%的 | 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50%;中小微企业90%; | 免申即享 |
2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按失业保险参保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满 6 个月的人员确定(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参保单位除外) | 500元/人 |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到政务中心一楼的人社115-118号窗口申请 |
3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 1500元/人 | 凭《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政务中心一楼的人社115-118号窗口申请 |
4 | 技能提升补贴 | 参保一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 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 | 可通过“湖南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或携带取得的证书至政务中心一楼的人社115-118号号窗口填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
注: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联系人:赵滨;咨询电话:07345823397 |
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