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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人社发[2015]5号
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支持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根据县委开展扶贫攻坚的要求,落实好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的重大战略决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县的扶贫攻坚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用好用活就业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1、实行就业补贴优先。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员,实施技能培训补贴;对有经营意识、愿意参加农业合作社共同创业的贫困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创业者、创办实体企业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以提供5-8万元的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开发基层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为贫困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2、加大对贫困村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万元支持贫困村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提供技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技能培训服务,积极实施“智力扶贫”
通过与教育、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每年举办不少于5期的专业技能培训班,参培人数不少于800人。
1、就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不同技能水平,开展服装加工、家政服务、保健护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就业技能培训,采取专业技能学习与实习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后续开展政策扶持与跟踪服务,每年培训500人。
2、创业培训。主要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以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市场营销等创业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每年不少于300人。
三、优化就业服务
1、对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具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农业人口,实行对口推荐就业,向县内企业和园区企业实行定岗定向就业推荐。
2、加强贫困人员就业信息管理。要抓好贫困对象的摸底工作,建立扶贫对象数据台账,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区分不同情况的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做到底数清、任务明,进行规范管理。特别是要动态掌握扶贫对象中未就业人员基本信息,摸清创业需求、培训意向,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贷款支持等方面的扶持。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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