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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制定了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并开展排查与比对,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基金监督股: 0731-5812419
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0731-5823397
衡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