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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新增业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88号)文件精神,我县失业保险今年新增的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业务系统,已于7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1号)精神,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 个特困行业企业。该政策实施标准、实施条件、实施期限以《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湘人社规〔2022〕19 号)规定为准。
(二)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参保单位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确定。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附件1-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申请。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资金。无对公帐户或帐户信息不准确的,补助资金将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单位最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受理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115-118号窗口
(五)咨询电话:0734-5823397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凡我县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办理方式
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办理,申请企业对所提交的一次性扩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缴费当月起,凭《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3)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申请(附件2、附件3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资金。无对公帐户或帐户信息不准确的,补助资金将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单位最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五)受理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115-118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0734-5823397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证书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二)补助标准
1、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发放。
2、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湖南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
携带①《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4);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④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至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115-118号窗口进行申请。
(四)咨询电话:0734-5823397
四、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扩岗补助的有关规定
(一)对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照稳岗返还方式来为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身可以按参保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其它
所有上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存在历史欠费的参保单位,补齐欠费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衡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承诺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司住所 | 行业分类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申请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后,将用于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对所提交的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行政处罚或法律责任。 | ||
经办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核定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条件人数 人,同意按500元/人的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大写) 元(小写 元)。 |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时间:
附件2
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司住所 | 申请补助人数(人)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承诺:已与《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中所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对所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行政处罚或法律责任。 | ||
经办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核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条件人数 人,同意按1500元/人的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大写) 元(小写 元)。 |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时间:
附件3
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毕业年度 | 毕业证书 编号 | 合同开始时间 | 合同结束时间 |
合计人数 | 合计金额 |
附件4
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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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姓 名 |
| 经 办 人 员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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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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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银行基本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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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培训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职业(工种) | 职业类别 | |||||||||||||||
培训人数 |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
申请 补贴 情况 | 实现就业补贴人数 | 补贴标准 | 元/人 | 小计 | 元 | |||||||||||
未实现就业补贴人数 | 80%补贴标准 | 元/人 | 小计 | 元 | ||||||||||||
合计申请补贴金额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