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衡山县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扰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5、下列情况不予报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三年以来在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10日(除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办公室(原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734-5812419)。
3、报名要求: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需在试用期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试用资格),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 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县职业中专(三中)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由衡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