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事项与附表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衡山县人社局在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局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机构到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托局属二级单位信息中心配备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日常工作事务,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内容和任务明确,保证正常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立足职能,规范运作。一是规范栏目功能。围绕公众需求,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查阅、告知、互动等功能定位,确保栏目设置涵盖县局现有的全部工作,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目的;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县局2016年度绩效考评方案中,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三)积极指导,提升素质。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维权、绩效评估等业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公开载体的便民利民、公共服务等功能,有效推动全县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部门各二级机构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按照及时、公开、便民、利民原则,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根据需要或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内容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

2.政策文件。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及省市县须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

3.办事指南。包括机关各业务股室和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医保中心(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信息中心等机构的办事流程。

4.通知公告。包括精准扶贫招聘、就业服务和培训时间表、社保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调薪等。

5.工作动态。包括全年上级领导指导工作情况、县局领导深入基层督导工作情况以及精准扶贫、联手帮扶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开展政策宣讲、基层党建、劳动维权行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等。

6.单位发文。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半年工作计划、全年工作计划及县局重点工作部署方案等。

7.计划规划。包括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8.其他信息。包括县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省局、市局及县政府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以“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制作统一文书格式,由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然后分流到责任部门办理,进行跟踪督查,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办公室人员统一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询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网上查询和办事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与公众的需求仍有不足,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强化。下一步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两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公众调研工作,从公众的切身需求出发,加强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计调整,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维护频率和查询便捷度;二是进一步明确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三是继续完善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有效健全信息公开大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

七、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事项

目前止,已经共梳理权力清单461项,政务服务网审批事项梳理、发布工作正有序开展。

八、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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