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级机关决算编制补充说明

按财政决算公开相关要求,现对我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职责

     我局属政府组成部门,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7、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监察大队、工伤保险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三个副科机构,内设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军官转业安置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中心等十三个股室,至2018年12月,局本级机关共有编制 39 名,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职 41人、离退休21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有车辆1台。

三、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人社局决算数据与财务账簿一致。但决算数超过预算数据,其中,收入数,年初预算472.01万元,决算数为623.85万元。支出数,年初472.01万元,决算数为650.39万元。原因是财政预算严重不足、在职职工津补贴调整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9.5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8.48万元,其中机关较上年减少增加1.02万元,原因是2018年我们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委财政等部门要求,开源节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总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财决批复07


部门: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注:1.本表依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进行批复。


    2.本表批复到项级科目。












    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编制单位: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统计数

项  目

行次

统计数

栏  次

1

2

栏  次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二、机关运行经费

22

706,961.64

(一)支出合计

2

501,000.00

184,833.00

(一)行政单位

23

706,961.64

  1.因公出国(境)费

3

0.00

0.00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4

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25,000.00

10,000.00


25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0.00

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6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25,000.00

10,000.00

(一)车辆数合计(辆)

27

5

  3.公务接待费

7

476,000.00

174,833.00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8

0

    (1)国内接待费

8

476,000.00

174,833.00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9

0

         其中:外事接待费

9

0.00

0.00

  3.机要通信用车

30

0

    (2)国(境)外接待费

10

0.00

0.00

  4.应急保障用车

31

0

(二)相关统计数

11

  5.执法执勤用车

32

0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2

0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3

0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3

0

  7.离退休干部用车

34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4

0

  8.其他用车

35

5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5

5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36

0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

375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37

0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7

0


38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2,950


39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9

0


4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20

0


41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1

0


42


注:1.本表反映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相关统计指标。

    2.“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中央单位不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及相关团组和人次,地方单位按照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填报。预算数填列年初预算数,支出统计数应与财决08表保持衔接。“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车辆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数据应与财决07表保持一致。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填列单位用各类资金购置的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数量情况,相关数据应与财决附01表保持一致。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0万元。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业务用车4台(业务用车4台车辆早已申请报废,由于当时没有找到国资股的车辆报废批复文件,导致未及时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

  七、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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