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0.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人社局所属的7个事业单位: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人社局内设14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人力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培训和考试指导股。

三、人员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5人,差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131人,其中:在职89人、离退休42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有车辆1台。

 

第二部分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总计151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23万元。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决算总计177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6万元(人员经费822.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6.7万元)、项目支出731.39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的收入和支出都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等。收入比去年增加142.11%,支出比去年增加172.17%,是因为机构改革,二级机构财务合并到局机关。

 四、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74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6万元,项目支出709.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74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51万元,占总支出的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75万元,占总支出的96%;卫生健康支出26.34万元,占总支出的2%;农林水支出0.32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2.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 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63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了79.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厉行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7万元,其中:办公费30.57万元、印刷费9.42万元、咨询费6.83万元、水费2.14万元、电费6.9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71万元、维修(护)费24.09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专用燃料费0.1万元、劳务费5.88万元、工会经费14.06万元、福利费7.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48万元。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2.52万元,增加94.18万元,增长76.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10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业务用车2台(业务用车2台车辆早已申请报废,由于当时没有找到国资股的车辆报废批复文件,导致未及时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良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单位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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