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行动

12月28日,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行动。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盛豪超市、两路口农贸市场、九福祥超市、开云农贸市场等地,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检查过程中,大部分经营户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已经完成灯具的更换,各类生鲜食品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恢复了原本的色泽,但仍有少数经营户在使用“生鲜灯”。在暖红光的照射下,案板上的肉显得格外新鲜、有光泽。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经营户现场拆卸了不合规的“生鲜灯”。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行动,建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让“生鲜灯”退出市场,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廖晶、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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