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山县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18年衡山县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现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和购买食品人数多、人群敏感等特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18827日至2018928日。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园周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10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托儿所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校园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如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前店后厂的小加工点、小作坊等;四是学校饮用水设施,向学生提供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辖区内低价的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六查)一查行政许可。核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等问题;周边食品经营店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问题。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要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严格查处。二查食品安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台帐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相关证明文件、进货台账登记;重点检查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重点检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对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周边的食杂店、饮食店、小卖部、商场、超市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重点处理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问题、进货来源不明和索证索票不全问题、经营超范围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问题;督促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落实,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店的经营行为;加强食品销售领域(含食品摊贩)的监管,重点是学校内及周边小卖部、小摊点、商场;查处销售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食品标准、过期变质和提早标注生产日期、冒牌和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查从业人员健康。认真核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齐全。四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配备的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在交叉污染、冷荤凉菜存在违规制售、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要求。五查学校自建饮用水设施的相关资质证明及水质检测情况,供水企业和个人提供桶装水资质证明和相关情况。六查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和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刚任组长,副局长周宋清任副组长,成员:周健海、胡洪军、谢中军、曾文正、周志勇、王智、陈斌、金飞辉、赵焕林、符立华、文志村、袁锋、左敏、赵军、周伟、王晶荣、赵文斌、谭长春、陈晓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监管部门、各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履行职责,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任务,狠抓措施落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专项整治任务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密切协同,加强协调,强化指导,督促落实,及时通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检查到位,指导到位。各分局(所)要主动与辖区街道及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整治成效。要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板报、校讯通等载体,联合有关部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食品安全常识,丰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在本次检查中,要查找管理中薄弱的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正面典型的好的经验与做法;要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落于实效,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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