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

衡山县2021年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根据《衡阳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衡市监办[202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衡山县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双随机"抽检,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控制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任务

2021年,衡山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任务1124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必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检测结果于2021年12月5日之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

1、总局专项‑‑‑普通食品监督抽检(A任务) 203批次,重点抽检本辖区内的普通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要求对辖区内的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作小坊进行全覆盖,参照《湖南省2021年实施总局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品、项目表》中确定的检验项目,结合自身的食品安全工作需求自行选择,重点检验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品质不达标等近年来不合格较多的项目等,必要时,可以新增检验项目,可根据经费情况自定检测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个 。

2、总局专项‑‑‑食用农产品抽检(B任务)383批次,除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外,还应结合当地实际并以问题为导向,完成省局规定的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见附件3),抽检重点品种的数量应不少于本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80%,抽检重点品种完成的批次量不少于总任务的50%。食用农产品自选品种和项目,可参照省局提供的检验品种、项目,检验项目不少于4个(见附件4)。

3、省局专项‑‑‑食品抽检任务(C任务)538批次,原则上以抽检食用农产品为主,检验项目可根据《湖南省2021年省局专项食用农产品抽检自选品种和自选项目推荐表》(见附件4)自行选择,重点针对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项目展开,提高抽检靶向性。自定检测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

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解及安排。

根据市局下达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数,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解如下表:(单位:批次)

任务名称

任务

总数

食品流

通股

食品生

产股

餐饮

监管股

特殊

食品股

A任务(普通食品)

203

93

50

50

10

B任务(食用农产品)

383

333


50


C任务(普通食品及农产品)

538

10(普通食品)

473(食用农产品)

0

50

5(普通食品)

合计

1124

909

50

150

15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广泛覆盖。抽检范围覆盖全县内获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及商店,餐饮单位、小摊贩、小餐饮、便利店、小食杂店等,要求城区和农村地区全领域覆盖。负责的抽检对象原则上不与市局重复,避免重复抽检(涉及跟踪抽检的除外)。

2、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国抽系统领取核查处置任务,及时启动核查处置,80天办结并填报系统。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3、严格信息公示。坚持"时、度、效"原则,按照谁处置谁公示要求,及时稳妥公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并将公示情况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要加强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编制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4、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口畜禽肉、水产品等重点冷链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中,要求监管人员陪同抽样,有关监管人员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原则上全年均衡开展。食用农产品要根据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和批次开展抽检。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衡山县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负责人:谭长春,联系人:赵晓辉,联系电话:0734-5889208、13135047386,电子邮箱:574799871@qq.com.  

 

附件:

1、2021年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实施总局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表

2、2021年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实施总局专项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表

3、2021年湖南省实施总局专项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重点品种、必检项目和自选项目表

4、2021年湖南省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自选品种、自选项目推荐表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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