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着衡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加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该局以“抓改革、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以“挂图作战”为抓手,尽心履职,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建立了长效机制,守住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安全底线,为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有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准入、退出行为监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以及食品(含餐饮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以下简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广告等各类行政审批。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走私贩私、各类违法直销和传销、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市场监管申诉举报、应急处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处理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申诉和举报;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等方面应急体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相关突发事件(事故)的监测监控、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统一发布重大安全信息,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事故调查处理;调解消费纠纷,提供政策咨询,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六)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组织修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七)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工作;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开展上市商品检测和落实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标准,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组管理制度;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负责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技术监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销毁的监督;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组织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及相关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健康管理的监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企业、个体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市场合同和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网络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六)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负责对产品(商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布、跟踪检查和对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跟踪,组织名牌产品推荐。负责对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实施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负责全县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定期检查和风险监控制度,管理产品质量法定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假行动,依法查处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

(十七)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治理无标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物品条码和产品防伪的推广应用和监督;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强制计量检定工作,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十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工程告知,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先进管理方法及相关标准的宣传推广。

(二十)领导和管理下属单位、直属和派出机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中介组织。

(二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 责 人:李刚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4-5822066

传真号码:0734-5822066

机构地址:衡山县衡山大道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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