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近期气温回升,降雨较多,微生物生长繁殖活跃,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极易发生食源性疾病。尤其是中小学生、幼儿园孩子胃肠功能较弱,较易发生季节性腹泻。为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是严把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是严把查验关。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三是严把操作关。控制食品加工总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熟食品应尽快吃掉;加热食品做到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做到及时冷藏或热藏;防止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受到交叉污染。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当餐用完。严禁超范围、超负荷加工食品,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四是严把留样关。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留样。每餐每类菜肴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并做好相应记录。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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