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九福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示
本局于2021年4月8号接到举报信,举报衡山县九福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益哥人参酒38度125ml"不符合食品安全。4月9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益哥人参酒38度125ml"。
经核查,衡山县九福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从长沙高桥大市场琼湘公司购进了2件"益哥人参酒",共24瓶,进价8.96元/瓶,售价15.8元/瓶,销售了3瓶,其余21瓶于2021年3月24日退回供应商。
衡山县九福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益哥人参酒"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检查中未发现该产品,违法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本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信息公示地址: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