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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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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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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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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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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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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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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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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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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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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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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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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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监案处字{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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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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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红芬化妆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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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90060493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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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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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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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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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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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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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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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监案处字{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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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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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周运香化妆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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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30423MA4Q9989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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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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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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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停止经营没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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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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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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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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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监案处字〔201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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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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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慧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衡山县永康专业美容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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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慧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1430105320681212M;衡山县永康专业美容会所;92430423MA4LFC5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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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武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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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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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等额罚款,没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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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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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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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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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监案处字{201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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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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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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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23197408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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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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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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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停止经营没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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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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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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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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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监案处字{2019}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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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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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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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231976103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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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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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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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停止经营没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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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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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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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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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监案处字{2019}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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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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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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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23197408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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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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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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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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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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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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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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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监案处字{2019}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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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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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迪忠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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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30423MA4QGPEL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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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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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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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等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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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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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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