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
二、2015年度报告时间:
三、企业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填写好年度报告书直接送到所在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原工商所)报送年度报告。
四、企业实行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前必须到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企监股318室)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咨询电话:0734-582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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