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市工商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县局决定从7月中旬起至12月,在全县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积极构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全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

(一)重点内容。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印制商标窝点,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切实保护知名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加强“迪士尼”注册商标的保护,加强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

(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重点整治区域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行业、网络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整治产品是“防霾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食品药品、农资、成品油、床上用品、家用电器等商品。

(三)重点违法行为。一是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二是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等违法行为;四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六对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产地的产品和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各种媒介,采取编发简报、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精神;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适时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以“打假”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整治各类市场。

1.深化节日市场专项整治。突出乳品及乳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等重点商品,加大清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2.深化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以建材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商场和经营门店为重点,加大市场检查和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钢材、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铝型材、建筑扣件、电线电缆、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建筑安全、节能减排的商品质量监管。

3.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4.深化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针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每季度选取1-2个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重点类别广告,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广告。

(三)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扩大专项行动声威。以涉及驰著名商标的食品、农资、建材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要通过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扩大专项行动声威。

(四)以完善长效机制为治本之策,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和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工作机制的作用。引导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强化自律责任,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防止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四、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6年8月初)。召开全县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要迅速组织学习衡市工商【2016】2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6年8月初至2016年11月)。按照市局部署,各股室根据自身职责、各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专项行动。县局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适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指导、督查和暗访。

(三)总结验收(2016年12月)。各股室和各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2016年12月19 日前,报县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市“双打”办、省综治办考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衡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刚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唐云翔、王德柱任副组长;周宋清、朱志云、李瑞华、周建卫、赵鸿雁、朱建宇、刘灿、康爱平、凌杰、赵志波、李彦、雷厉、刘湘江、办公室、法制股、消保股、企监股、市管分局、12315投诉中心、经检大队、公平交易分局、信息中心、注册分局、商标广告股、食安股、稽查股(原食药局)、标质股、稽查队(原质监局)、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商标广告股,赵建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对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工作不落实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实行问责。

(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掌握情况。县局各股室应按照本股室职责办理相关案件,涉及其他股室的职能应尽量避免,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送法制股审核前,及时将立案表等资料报县局“双打”办备案;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严格执行“双打”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每月10号前按时上报。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各所要正确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既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诉不处、有案不查、大案化小、小案化了等行政不作为现象;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注意宽严适度,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

(四)密切协调配合,加强统筹安排。各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法院、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今年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

 

 

20168月18日【36号】衡山县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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