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烟草、酒类、成品油、钢瓶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方面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1)"行动方案》、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消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烟草、酒类、成品油、钢瓶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方面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根据衡市监办[2021]3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烟草、酒类、成品油、钢瓶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方面安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春节来临之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关守护(2021)"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局长李刚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年关守护(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志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内容
此次"年关守护(2021)"行动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食品安全整治组
分管领导:赵志波
检查内容:
1、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并对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看是否取得有效经营许可,有无超范围经营;供餐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布局是否合理;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上岗,且健康状况良好;是否从合法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及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冷藏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餐饮具;是否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冷食类食品制作是否在专间内进行,做到专人、专用消毒、专用冰箱、专用空调、专用工具和容器;是否按照规范进行食品留样,一次性50人以上集餐必须留样;是否落实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是否加强内部自查;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年夜饭是否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2、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肉制品原料、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强对小食杂店的监管。继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体系,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六项制度"。
4、严格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强证后监管。
5、加大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对达不到承诺保证或加工标准的小作坊,要及时责令整改或取缔。
6、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发霉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7、检查食盐使用情况,是否从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索证索票情况;采购台账建立及其他有关资料保存情况。
(二)安全生产整治组
分管领导:朱建宇
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①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②检查电梯使用、警示标志张贴情况。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电梯内呼叫系统、报警铃畅通情况。③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检验合格标志及有效期。锅炉运行记录。④设备运行、巡检、充装活动记录。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充装许可证。
钢瓶检查:1、气体钢瓶是否应置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2、是否轻搬轻放,防止倾倒、碰撞和滚动等。3、是否分类放置,严禁混放。4、是否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定期核验钢瓶,核验不合格者,一律禁用。5、是否所有钢瓶(单个或多个)均应直立固定。6、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回路。7、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严禁用温度超过℃的热源对气瓶加热。8、不得擅自更改气体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10、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浓度。若超标,应强制通风并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三)集贸市场整治组
分管领导: 赵志波
检查内容:
1、冷冻食品:查验进货凭证,看是否合法渠道进货,是否在有效期内;
2、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验人工繁育许可证,看是否为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验狩猎、猎捕及进口证明,看是否有合法来源;
3、出售狗肉行为:非现场宰杀狗肉,查验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看是否有合法的来源渠道,是否为合格产品;
4、猪、牛肉产品:查验胴体检验检疫章,看是否为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查验肉品颜色,看是否为注水肉;
5、松香拔毛行为:查验拔毛用油,看是否使用沥青或工业用松香拔毛。
(四)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
分管领导:李彦
检查内容:
1、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三无"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经营行为;
2、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手续、是否存在严禁销售的食品添加剂、商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问题;
3、检查经营者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配备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开展活动,安全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和按标准配置到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食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5、检查食盐销售,跨区经营企业主要信息公示及信息资料真实性情况;自建物流或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食盐仓储设施和运输、装卸工具符合要求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转卖转批行为;自建分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办理证照情况;自建分公司或自建销售网点与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企业进货与销售台账建立情况。
(五)药品及医疗器械整治组
分管领导:周建卫
检查内容:
1、严把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是否按GSP规范经营,证照是否齐全。
2、查分装保健品是否注明分装商和分装时间。
3、查进口保健品是否贴防伪标识,是否有中文标签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告及备案手续。
(六)质量和认证监督组
分管领导:朱建宇
配合交警队开展"年关守护(2021)"行动。
(七)执法大队组
分管领导:刘灿
检查内容:
主要对烟草市场进行检查,(1)监督检查零售户守法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2)核查零售市场涉及的行业内部违法违规经营线索;(3)收集零售市场各类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汇总建档,挖掘重大案件线索;(4)开展零售市场中的许可管理,发现无证经营行为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纠正;(5)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为零售户及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服务。
(八)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
分管领导:朱建宇
检查内容:
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证照,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成品油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成品油企业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查验进货票证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集中查看计量器具是否有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现象,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书,严查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九)宣传、后勤保障组
分管领导:赵鸿雁
宣传及保障内容:
1、城区各门店的显示屏及广告发布视频显示疫情防控内容;
2、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包括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媒体)。
三、时间安排
此次"年关守护(2021)"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阶段(2021年 1月12日-2月21日):各基层所及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开展集中检查,并认真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
二阶段(2021年2月22日-3月3日):各单位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监管措施,深化监管工作。
三阶段(2021年3月4日-):巩固"年关守护(2021)"行动成果,按相关要求形成"长期动作"。
四、行动要求
(一)按规定佩戴工作证,统一行动,统一调度。
(二)本次行动要重点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案件;惩处一批非法制造、安装、操作、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单位和个人、曝光一批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使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发霉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检查行动结束后,各检查组的资料员及基层所将行动成果汇总总结后形成文字材料(包括图片、摄像、收缴假冒伪劣、整治检查表)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小组要自备各类执法文书及检查资料。
备注:各单位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必须在3月10日前按数量交至县局消保股签字确认。县局3.15活动期间组织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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